根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高層次人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系浙江省水利廳下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機構規(guī)格縣處級,是浙江省唯一的省級水利科研機構,預算方式為財政全額撥款,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qū)。主要從事河口海岸、防災減災、水資源水環(huán)境、巖土工程、信息自動化、水工水力學、水土保持等研究及咨詢等工作;開展水利工程、港口航道工程等規(guī)劃、咨詢、勘察、設計、監(jiān)理、代建、造價等技術服務;承擔工程安全監(jiān)測與鑒定,河海地形測繪,海洋水文測驗,防汛搶險技術支持等工作;承擔浙江省水利工程質量仲裁檢測,水電工程機電測試等技術服務。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2個崗位共3人,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
各崗位具體名稱、人數(shù)和條件如下:
(一)工程安全與防災管理研究崗位,2人;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水工結構工程或相近專業(yè);
2、具有1年及以上專業(yè)相關的實際工作經驗,具備工程師職稱資格;
3、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8月 21日后出生)。
(二)遙感技術研究崗位,1人;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tǒng)等相關專業(yè);
2、具有3年及以上相關的實際工作經驗,具備水利相關專業(yè)中級職稱資格;
3、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8月 2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
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8月 21日期間,發(fā)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到指定郵箱yjy@zjwater.gov.cn,同時通過電話確認。
報名材料:填寫完整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本科及以上,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證明等掃描件。掃描件打包后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郵件標題注明“應聘崗位+姓名”。
2、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根據(jù)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將于報名結束后10日內通過電話和電子郵件的形式告知應聘者。初審合格者在規(guī)定的資格復審時間參加復審并提交報名時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不退回。
本次招聘不設最低報名人數(shù)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形式。招聘單位組織業(yè)內專家成立招聘考核小組,開展考核工作。具體程序如下:
1、資格評估。審查符合條件應聘人員相關證明、資料,經審議后,按不超過1:3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進一步考核對象。
如符合招聘條件人數(shù)較多,確有需要加以甄別的,另行安排專業(yè)素質面試。面試后,按1:3比例確定下一步考核對象。
2、考查評議。通過面談、答辯等形式,對應聘者專業(yè)能力、工作實績、學術水平和崗位匹配度進行評估,按不超過1:2的比例確定綜合考察對象。
3、綜合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辦法,結合招聘條件要求,綜合考察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確定初步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領導班子民主評議后,各崗位按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或研究決定是否中止招聘。
(三)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體檢環(huán)節(jié)中應聘人員如不合格,取消相關人員應聘資格,并根據(jù)考核情況另行研究決定是否安排遞補人員。
(四)公示、聘用
考核、體檢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wǎng)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網(wǎng) (http://www.zihe.org,通知公告或誠聘英才/公開招考);
2、浙江省水利廳網(wǎng)(http://www.zjwater. gov.cn,人事人才/公開招聘專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其中,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只在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網(wǎng)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水利廳:0571-87815098(駐廳監(jiān)察室),0571-87826525(人事教育處);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聯(lián)系人:0571-86882724,人力資源處,張蕾。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