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城市社區(qū)機構設置及人員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永辦[2015]23號)文件精神,結合寧遠實際,為進一步深化基層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更好開展社區(qū)網格化管理服務,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qū)網格管理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社區(qū)網格員32名,其中面向優(yōu)秀村主干定向招聘4名,聘用后分配到社區(qū)從事社區(qū)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寧遠縣戶籍(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出生)。村主干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在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村主干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學歷,2014年12月31日前任職。
5、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截止報名時已參加本縣其他單位招考尚在考察期間的人員。
6、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3年、辭職未滿1年的人員;
7、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24日—8月26日。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①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②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③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⑤有相關資格證書的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村主干應提供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同意報考的推薦信和縣委組織部的任職證明資料。
5、經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填寫《報名登記表》和《誠信報考承諾書》。
五、筆試內容及時間、地點
1、筆試內容:測試內容為一科,包含《公共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兩部分,為閉卷考試,實行百分制,公共知識占40分,專業(yè)知識占60分。筆試成績按60%計入考生總成績。公共知識考試范圍為社區(qū)網格員應知的政治理論、法律法規(guī)、公文寫作等;專業(yè)知識考試參考教材為《社會工作實務》(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指導教材·初級)。
2、筆試時間: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9月10日至9月11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縣人社局領取。
5、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2方能開考,如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相應減少招聘人數。
6、筆試成績公示:筆試成績于2015年9月16日在寧遠縣政府網公示。如對成績有異議,填寫《寧遠縣2015年公開招聘社區(qū)網格員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于9月21日18:00前交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復查結果將于9月22日在寧遠縣政府網公示。
六、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1.5的比例確定。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面試名額不遞補。面試實行百分制,按40%計入考生總成績。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計劃招聘數為基數,按1:1比例確定。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3、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縣人社局、縣衛(wèi)生局、縣網格辦組織,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八、考察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縣紀委、縣人社局、縣網格辦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不符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聘用名額不遞補。
九、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學歷證書、戶口本、身份證、資格證書的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資格材料報縣網格管理中心辦公室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縣紀委、縣人社局、縣網格辦調查核實,并依規(guī)進行處理。
十、聘用、待遇及管理
按照《關于城市社區(qū)機構設置及人員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永辦[2015]23號)文件規(guī)定進行聘用,落實待遇,加強管理。
1、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錄用人員由勞務派遣機構統(tǒng)一聘用后派遣到用工單位(社區(qū)),用工單位(社區(qū))和網格管理部門根據考核辦法嚴格考核,不合格人員依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退回勞務派遣機構,勞務派遣機構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網格員工資待遇從財政人員經費中列支,每月工資為1500元,其中基本工資1100元,績效工資400元(視考核情況發(fā)放)。聘用網格員工作期間,由財政撥付專項資金繳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yè)保險。
3、由相關部門制定對社區(qū)網格員的考核辦法。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年度考核為不稱職或連續(xù)兩年考核為基本稱職的予以解聘。
十一、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請登陸“寧遠縣人民政府網”查看招聘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2、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3、實行誠信考試。應聘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信息、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對聘用后放棄的人員,記入寧遠縣人事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寧遠縣各類人事考試。
4、本次考試各級組織和人事考試部門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任何名義形式的輔導班、輔導資料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5、本公告相關事項解釋權歸寧遠縣社區(qū)網格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招聘咨詢電話:0746-7667298(縣人社局)
0746-7226303(縣網格辦)
附件1:公開招聘社區(qū)網格員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2:誠信報考承諾書.doc
附件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doc
附件4:寧遠縣2015年公開招聘社區(qū)網格員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xls
寧遠縣社區(qū)網格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