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根據(jù)工作需要,我辦決定公開招考1名輔助服務雇用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輔助服務雇員1名,主要承擔佛山市委市政府接待辦輔助服務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符合《佛山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二)中共黨員;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三)年齡30周歲以下(截止至接受報名當天);佛山市戶籍。
(四)五官端正、儀態(tài)大方、舉止得體、身心健康。
(五)綜合素質高,有較強的公文寫作能力、協(xié)調溝通能力,熟悉辦公軟件,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請符合條件的人員于2015年9月30日前(截止時間以寄出郵戳及郵件時間為準)將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份,近期個人一寸免冠照2張,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個人能力和業(yè)績成果等材料復印件以EMS(中國郵政快遞)寄送至佛山市委市政府接待辦綜合科(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嶺南大道北12號;郵政編碼:528000;聯(lián)系人:鐘女士;電話:0757-83334136)。
同時將報名登記表及照片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fsjdcrmk@126.com。
(二)考試方式
經我辦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統(tǒng)一安排筆試和面試。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
1、筆試:具體考試內容和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6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以及成績將以電話形式通知。
(三)體檢和考核
對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的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政審考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雇用方式及薪酬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由佛山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與確定的輔助服務雇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書,并辦理相關手續(xù)。薪酬待遇按照《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佛山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薪酬方案的通知》(佛人社〔2015〕169號)執(zhí)行。雇用期為1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工資按月薪的80%計算。雇用期滿后,雙方同意可續(xù)簽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面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條件將取消面試、體檢資格;
(二)由于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佛山市政府相關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佛山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