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重慶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學院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教育教學、科技創(chuàng)新水平,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學校研究、報重慶市教委審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學院概況
重慶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主辦、國家民政部與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重慶市教委直屬的一所?茖哟蔚墓k全日制高等學校,為國家骨干高等職業(yè)院校。學校現設有社會工作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文化產業(yè)管理學院、工程管理學院、財經學院、健康與老年服務學院、旅游學院、國際教育學院、人文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教研部、應用技術學院、電子工程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14個二級學院(教學部),招生專業(yè)45個,面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生,現有在校生12000余人。
二、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方針,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7名。(詳見《重慶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2015-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和高職教育,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四)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及以下(有特別要求的除外,見《一覽表》),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的前一天。
(五)具備能正常履行本簡章招聘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健康的身體條件。
(六)在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良,沒有受過處分。
(七)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yè)相一致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x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相關證書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八)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需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時間以通過教育部確認后的時間為準。
(九)符合事業(yè)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條件。
(十)符合本簡章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需與所報考崗位“招聘專業(yè)”和“學歷(位)要求”兩欄的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考評工作小組,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教委指導下,具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公開招聘工作。
(一)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進行現場報名、郵箱報名。應聘人員請登錄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http://rsc.cswu.cn/rsc/)人才引進模塊進行報名。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一覽表》,按照職位資格條件中設置的專業(yè)要求,確定本人畢業(yè)證書上所列專業(yè)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一致后,才能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完全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線如實、準確填寫《2015-2016年公開招聘及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的各項內容。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分崗位競聘。凡報考多崗位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專業(yè)名稱需按本科、研究生分階段填寫。在線填報完成出現“靜候佳音”,表示已經報名成功。
報名時間:簡章發(fā)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日止。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聯系人:張老師、劉老師023-65626008;劉老師023-65626617
(二)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審查由學院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報信息進行審查。網上資格審查的結果僅作為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依據,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須通過學院資格審查予以確定。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資格初審合格者名單將于2016年3月5日前在學院公開招聘網站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時間。
(三)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由本人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持一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于辦理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2016屆高校畢業(yè)生要持身份證、學生證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并確認參加考試的人員按規(guī)定現場繳納報名考務費。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符合簡章招聘條件均進入考試考核環(huán)節(jié)。
(四)崗位調整
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遞減或取消招聘的情況,學校將及時在人力資源處網站上向公布相關信息。應聘人員原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本人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書面申請調整到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參加考試;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報名考務費。
(五)領取準考證
資格復審當天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考核
資格復審合格者均可參加由重慶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組織的考試考核。考試考核由學校人力資源處組織。專業(yè)能力考試考核時間初定2016年3月中旬,面試時間初定在2016年3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于2016年3月上旬在重慶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公開招聘網站通知。
1、高層次人才
本類人員的考試考核采取專業(yè)能力測試和面試組成,分值各是100分。
(1)專業(yè)能力測試以答辯和學術交流訪談方式為主要形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授課能力和學術水平;
(2)面試重點從師德、事業(yè)心、責任感、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現代教育技術應用及創(chuàng)新能力、舉止儀表及適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等要素進行綜合考核評分。
2、專任教師
本類應聘人員考試考核分為試講和面試,分值各是100分。面試前一天,應聘人員到指定地點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測試。測試結果不納入總成績,僅作面試參考。
(1)試講內容為本崗位所必須的相關專業(yè)知識,由各招聘工作小組指定專業(yè)教材課程,試講時需用普通話,并提供教案和PPT課件。試講時間控制在40分鐘以內,教學對象是高職學生,重點從實現教學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內容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教學基本素養(yǎng)、運用現代教育技術和教具的能力、教學效果等要素進行考核評分;
(2)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內容為自我陳述、專業(yè)考核、現場答辯。重點從師德、事業(yè)心、責任感、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現代教育技術應用及創(chuàng)新能力、舉止儀表及適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及應用能力、特長或才藝展示、綜合職業(yè)能力等要素進行考核評分。
3、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
本類應聘人員考試考核主要分為崗位理論筆試、崗位實作考試、面試,分值各是100分。面試前一天,應聘人員到指定地點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測試。測試結果不納入總成績,僅作面試參考。
(1)崗位理論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管理基礎知識;
(2)崗位實作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實踐動手能力水平;
(3)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內容為自我陳述、專業(yè)考核、現場答辯。重點從師德、事業(yè)心、責任感、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現代教育技術應用及創(chuàng)新能力、舉止儀表及適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等要素進行考核評分。
4、各類人員總成績計算方式
(1)高層次人才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專任教師考試考核總成績=試講成績×60%+面試成績×40%。
(3)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崗位理論筆試成績+崗位實作)∕2×6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出現并列時,以初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若初試成績仍出現并列時,則加試一輪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體檢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的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需求執(zhí)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學校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并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學校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棄權,取消招聘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則按報考本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進入面試且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在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公布。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統(tǒng)一復查。
考察及其以后環(huán)節(jié)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院校、職稱、工作經歷、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重慶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重慶市教委審核,并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在2016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應聘條件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認證證明,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規(guī)違紀或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二、特別提醒
1、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2、學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科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本簡章由重慶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