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門市體育運動學校需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1名。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fā)〔2010〕573號)精神,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江門市體育運動學校是江門市屬的一所以培養(yǎng)優(yōu)秀運動員后備力量為主,同時培養(yǎng)和向上級輸送高水平專業(yè)運動員和其他體育專業(yè)人才的全日制體育專業(yè)學校,隸屬江門市體育局。學校現(xiàn)設小學、初中、中專部,有在編教職工83人,學生500多人。開設有田徑、游泳、蹦床、舉重、柔道、摔跤、擊劍、以及籃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訓練項目。
二、招聘崗位
蹦床教練員(專業(yè)技術十二級)1名,主要從事蹦床教練工作,為江門市培養(yǎng)、向省級運動隊輸送體育后備人才。
三、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身體健康,30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會人員。
(四)體育教育專業(yè)的?苹驅?埔陨蠈W歷;
(五)有蹦床二級教練員資格證;
(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蹦床運動隊的工作經(jīng)驗。
(七)其他要求
1、國有單位在職人員,須征得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面試前資格審核時須提供同意證明)。
2、應聘者不得應聘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親屬擔任負責人員的事業(yè)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3、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或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單方面解聘)未滿5年的人員;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應聘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應聘者可登錄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門市人事考試院網(wǎng)站(http://www.jmkszx.com)、江門人才網(wǎng)(http://www.jobjm.com),查詢招聘信息。
(二)報名應聘
1、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日期為2016年5月4日至6日,時間為上午9時至11時,下午3時至5時。應聘者須在上述指定時間內到江門市體育運動學校綜合樓二樓校辦公室現(xiàn)場報名,并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1)已填妥的報名登記表(可現(xiàn)場索取或提前網(wǎng)上下載);
(2)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
(3)應聘者需提供相關學歷、職業(yè)資格等證書;學歷證缺失的,應聘者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4)應聘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jīng)歷期間在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以及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xié)議等材料。
2、報名要求
(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應聘者應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基礎上,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報名登記表!皩W習和工作經(jīng)歷”欄目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的學習經(jīng)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yè)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不得漏填。
(三)資格初審
用人單位在受理報名期間,對應聘者提交的資料進行現(xiàn)場審核,當場提出是否同意應聘的審核意見。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由用人單位告知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
已通過用人單位資格審核的應聘者,由用人單位當場發(fā)給準考證,并通知應聘者參加面試的時間、地點。
五、考試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采取面試形式進行。應聘者必須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證件不齊或用其他證照代替者,不得參加考試。
(一)組織實施。面試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者公布。面試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得納入聘用范圍。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應聘者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人選名單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由市人事考試院公布。
體檢流程、紀律、項目及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guī)定執(zhí)行,如出現(xiàn)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guī)定的,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國家行業(yè)主管部門有統(tǒng)一規(guī)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guī)定。
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的體檢結果即時告知應聘者,并由應聘者對每一次測量結果當場簽名確認,其他項目于體檢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應將體檢結論告知應聘者。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應聘者如對上述項目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內完成復檢;如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應聘事業(yè)單位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提出復檢申請。
《體檢表》、《體檢通知書》、《體檢結論告知書》、《復檢申請表》和《復檢通知書》樣式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供。體檢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由用人單位通知應聘者。
七、考察
用人單位須對通過面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疾旃ぷ鲄⒄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八、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完成后,由用人單位應將相關資料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員和雇員管理科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fā)現(xiàn)應聘者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fā)現(xiàn)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經(jīng)復審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上述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
九、試用及聘用
對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fā)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按通知書指引辦理關系調動、檔案遷移、報到等手續(xù)。報到后,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違約金標準及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將調整崗位,個人不同意調整崗位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規(guī)范樣式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供。
十、遞補
出現(xiàn)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可在成績合格的同崗位應聘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應聘者放棄體檢、考察、聘用,或資格審核、體檢、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聘用人選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四)聘用人選在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的。
是否遞補人選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并書面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如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本次應聘,用人單位不再將其列為體檢、考察人選。
十一、監(jiān)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違反《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fā)〔2010〕573號)規(guī)定的,將追究責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無關。
十二、聯(lián)系電話
報名資格條件咨詢:0750-3501053;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員和雇員管理科0750-3873786、0750-3873702;
監(jiān)督舉報電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監(jiān)察科0750-3935275。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