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016年6號)
為滿足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根據(jù)中共長春市委辦公廳、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長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長辦發(fā)〔2015〕9號)以及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現(xiàn)將長春市產業(yè)發(fā)展研究院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4個專業(yè)技術崗位,擬招聘工作人員4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長春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25日至1998年11月25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11月25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工作經(jīng)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專業(yè)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專業(yè)目錄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3.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yè)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6年畢業(yè)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yè)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xiàn)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網(wǎng)站上統(tǒng)一發(fā)布: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hrss.jl.gov.cn)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應聘人員可通過上述網(wǎng)站查詢(附件1)。對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附件1)所示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聯(lián)系電話。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報名地點: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地址:長春市賓委路91號)。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過程始終。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6個月內彩色免冠小二寸正面證件照2張、《2016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
(三)《準考證》
2016年12月2日9:00至17:00到長春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領取準考證(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2626號638室,電話:88776580)。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也須領取《準考證》,并憑《準考證》參加面試。筆試的地點和要求在準考證上注明。
(四)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6年12月4日9時至11時。
3.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4.成績查詢:2016年12月6日,可登錄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查詢筆試成績。
(五)面試
面試工作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負責組織實施;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整個面試工作的指導和監(jiān)督。
1.時間及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每個崗位采取的面試方式均由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確定并負責通知。
2.面試人選確定:筆試加面試崗位的面試人選應在招聘崗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5(含)比例確定,1:5比例內成績相同的,或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的人選,報名人數(shù)在1:5(含)比例內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超過1:5比例的,由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按照公開招聘程序先行初試篩選,最終按1:5(含)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官方網(wǎng)站上進行公布。低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不得作為擬聘人選。
4.擬聘人選確定: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擬聘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成績相同的,進行下一輪面試。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負責。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對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官方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由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將擬聘人選名單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反映有問題但經(jīng)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公示期內或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本人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要與公告中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一致。
2.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報名信息,不可填錯信息和崗位代碼,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如考生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聯(lián)系。
3.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4.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辦任何培訓班。
5.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以及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和工作人員,必須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給予嚴格保密。
6.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7.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官方網(wǎng)站為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wǎng)站(http://ccrs.gov.cn)、有關公開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wǎng)站進行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政策咨詢電話:0431-88776580
仲裁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31-88521577(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考核培訓處)
附件:1、《2016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2、《2016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長春市委長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1、《2016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