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為隸屬于海南省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的正處級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責為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本省有關自然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負責所轄區(qū)自然保護區(qū)的日常巡邏管護,制止損害自然保護區(qū)的行為;負責保護區(qū)管護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組織開展與自然生態(tài)保護相關的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所轄自然保護區(qū)的生態(tài)環(huán)境與資源監(jiān)測;對區(qū)內自然資源進行調查并建立檔案,實行跟蹤管理;組織或協(xié)助開展與保護區(qū)保護對象有關的科學研究活動;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有關規(guī)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管理及專業(yè)技術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公開招聘管理崗位人員1名,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2名。分別為:辦公室管理人員1名;保護管理科技術人員2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熱愛環(huán)保事業(yè);
(3)具有良好的職業(yè)操守和思想品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yǎng)、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的;
(2)公安、檢察部門正在立案偵察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正在立案審查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資格條件
海南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
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序號 |
崗位 |
招聘
人數 |
性別 |
崗位要求
資格條件 |
學歷
要求 |
1 |
辦公室管理人員 |
1 |
不限 |
行政管理、中文、財務等專業(yè)方向 |
本科以上
(含本科) |
2 |
保護管理科技術人員 |
2 |
不限 |
環(huán)境科學、生態(tài)保護、生物學等相關專業(yè)方向 |
本科以上(含本科) |
(一)報名工作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受理。居住在本地的應聘人員可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備齊所有報名資料后直接到海南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辦公室報名。工作人員依據本次招聘的資格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居住在外地的應聘人員可選擇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應聘人員將填寫好的《海南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發(fā)送電子郵件至招聘辦公室郵箱:tglglc@hainan.gov.cn,招聘小組專門安排人員進行網上報名資格審核,并以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考生審核情況,過期不再受理。報名后10日內(或領取準考證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逾期未到場核實確認的,視為放棄本次報考資格。
2、報名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0日9:00—12月10日17:30。
報名地點:海南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辦公室,詳細地址:?邶埨ツ下12號401房。
聯系方式:辦公固定電話0898-65236132(含傳真),聯系人:范高攀,移動電話:15203652025。
3、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海南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F場報名人員準備6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外地報名人員發(fā)送近期1寸免冠電子版照片。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意見。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兩周內,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采取考試方式招聘的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比例不低于1:3,若報名合格人數達不到1:3,取消該崗位人員招考。
(三)領取準考證
2013年12月18日—12月20日,符合條件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海南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如有代理的情況,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代理人(原件、復印件)驗證后方可領取。
(四)考試工作
按照《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對辦公室管理人員和保護管理科技術人員崗位采取公開考試方式進行?荚嚦绦驗椋
1.考試時間、地點:
(1)考試時間:2013年12月30日,09:00—11:00(120分鐘)。
(2)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考試方式
公開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每個階段成績均為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比例均按50%計入考試綜合成績。
3.筆試
(1)筆試方式: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科目和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以實際招聘崗位需要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為主,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文史及公文寫作等內容。筆試內容與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理論知識所占分值占60%,其他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40%。
(3)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網站上公布。
4.面試
(1)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每一崗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前3名為面試人選。不足3名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面試前3天,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體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歷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若在面試人選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或在有面試人選經復審不符合報名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時,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計算方式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將其余考官終評合計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數,計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面試方式:采取現場答辯方式進行。
(4)內容要求: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yè)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并根據崗位特點和要求有所側重。
(5)面試組織實施:本次招聘面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面試小組由7名考官組成。
(五)考察
通過考試后,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其進行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人際關系、學術成果等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已參加工作的在崗在編人員,主要考察方式是查閱檔案和外調等方式,對應屆畢業(yè)生,則主要查閱其檔案資料,若在考察中發(fā)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體檢
經考試合格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并由管理處統(tǒng)一組織到招聘工作小組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本人申請,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以復查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報省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審核同意后,一周內在省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門戶網站(www.dloer.gov.cn)上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
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省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紀檢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10個工作日內,管理處將填寫《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并報送省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審核同意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結果,管理處將及時向符合聘用條件人員發(fā)出《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及時與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對聘用前已參加工作人員,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應屆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聘用手續(xù)辦理時間延至該考生學位就讀院校畢業(yè)時間,考生已達畢業(yè)時間,但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學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該崗位招聘取消。
四、招聘工作組織紀律
(一)嚴格執(zhí)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二)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
(三)確保參加招聘工作人員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五)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省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紀檢部門監(jiān)督,并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五、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省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組織人事處和海南省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海南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范高攀
聯系電話:65236132;手機:15203652025
傳真:65236132;電子郵箱:tglglc@hainin.gov.cn
紀檢監(jiān)督電話:65236032;65236132
附件:海南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海南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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