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社科聯(lián)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
一、選調職位
佛山市社科聯(lián)科員
二、選調人數(shù)
1人
三、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
(二)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參加工作滿2年以上;
(三)學歷及專業(yè)要求:國家重點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文學、哲學、歷史學、法學、管理學、經濟學等學科專業(yè);
(四)非佛山市戶籍人員需未婚或配偶具有佛山市戶籍;
(五)在省級以上公開發(fā)行的刊物上發(fā)表文章2篇以上;
(六)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可優(yōu)先選調:
1、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
2、從事過社科理論等研究、教學工作;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請符合條件的人員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將材料寄或送至中共佛山市委宣傳部辦公室(佛山市嶺南大道北12號8號樓607室,郵編:528000,聯(lián)系電話:0757-83325328,聯(lián)系人:葉先生)。報名者請?zhí)峁﹫竺?原件)及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戶口簿、公務員身份證明、公開發(fā)表的文章等材料的復印件,免冠紅底大一寸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和考試:收到材料后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另將電話通知符合條件的報名者進行面試和筆試,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
(三)體檢和考核:體檢按照公務員轉任相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考核主要對選調對象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審。
(四)轉任:對擬選調人員考核合格后,報市政府人事部門批準,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
特此公告。
佛山市社科聯(li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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