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湖州市公證事業(yè)發(fā)展,加強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公證處公開招聘編外公證工作人員兩名,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證工作人員兩名。
二、工作地點:紅旗路97號(本部)、南潯接待點(南潯區(qū)法律服務中心內)。
三、薪酬待遇
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待遇按本單位聘用制合同工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招聘條件及要求
1、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高度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精神,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品貌端正;
2、男性, 35周歲以下(以報名日為準),身體健康;
3、法律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文字功底扎實;
4、有C1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
5、南潯接待點工作人員擬招聘常住南潯鎮(zhèn)居民。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
1.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日-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節(jié)假日除外;
報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紅旗路97號2樓湖州市南太湖公證處1號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572-2055751
攜帶材料:報名時須提交簡歷、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張、身份證、畢業(yè)證。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條件與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應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崗位1:2時,視情遞減或取消。
3.筆試、面試
筆試、面試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為與公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實務處理、文字處理。
4.體檢、考察
錄取前體檢、考察參照事業(yè)單位錄用標準執(zhí)行,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5.公示
體檢、考察無異議的,在湖州人事人才網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周。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公證處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