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常山縣教育局2017年提前招聘教師公告
一、招聘計劃
1.城區(qū)初中:數學4名
2.農村中、小學:各學科若干名。
3.常山縣第一中學:語文1名、數學2名、
信息技術2名。
4.常山縣紫港中學:數學1名、信息技術2名、
歷史1名。
5.常山縣職業(yè)高中:機械3名、電子電工1名、
汽車維修2名、財會1名、旅游酒店管理1名。
二、招聘對象與條件
1.2017年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yè)生;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相一致,身體健康。
2.人才引進對象: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或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且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相一致),年齡放寬至30周歲。
②省特級教師、地(市)級拔尖人才、名師、學科帶頭人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三、招聘形式和辦法
1.素質考評(40分):根據報考者的就讀學校、學歷層次、學業(yè)成績、技能特長、榮譽獲獎以及在校綜合表現等進行綜合量化計分。
2.組織面試(60分):面試采用現場面談的形式,由面試考官與考生通過相關問題的提問和答辯,進一步了解報考者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語言表達、性格特質、崗位匹配等方面的表現,并由面試考官組予以量化計分,面試分低于36分者為不合格。
3.確定簽約:按照素質考評得分和面試得分的合計分,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簽約對象,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就業(yè)協議書,否則視作自動放棄簽約資格。對簽訂就業(yè)協議書的報考者,畢業(yè)后經資格復審、組織體檢、綜合考察等均合格的,正式簽訂錄用合同。被錄用者具有正式編制,其待遇按浙江省政府規(guī)定政策執(zhí)行。
四、招聘要求
報名時請攜帶身份證、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議書、學歷證明、師范生證明、政治面貌證明、普通話合格證書、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各類獲獎和榮譽證書、學校出具并蓋章的各學期學業(yè)成績,以及其它能證明個人相關能力水平的證書或材料。
歡迎有意向、符合條件的對象參加現場應聘。
本公告有關事宜由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浙江省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浙江省常山縣教育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