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幼兒園教師和職教中心專業(yè)課教師緊缺問題,根據《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fā)〔2010〕78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2017年全椒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34名教師(其中幼兒園教師30名、職教中心專業(yè)課教師4名)。為保障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組織領導
在全椒縣2017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招聘工作,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縣保密局負責招聘保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體育局,負責承辦具體招聘事務。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全椒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四、應聘人員資格審查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1986年6月2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和學歷、專業(yè)等條件:
(1)報考幼兒教師崗位要求:
1)具有國家承認的?萍耙陨蠈W歷;
2)專業(yè)不限;
3)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2)報考職教中心教師崗位要求:
1)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2)職教中心專業(yè)課教師專業(yè)要求見崗位計劃表;
3)具備中等職業(yè)教育教師資格證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役軍人;
4.經縣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fā)布。招聘公告于5月17日起在縣政府網、縣先鋒網等相關媒體上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7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縣政務中心8號樓教育體育局五樓會議室;咨詢電話:0550—5035204。
(三)報名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其中: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聘用報批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2.對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按規(guī)定兌現加分政策:
經我省統(tǒng)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
(1)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特崗教師”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三支一扶”人員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須填寫《全椒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張。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組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應聘同組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對其他少數緊缺專業(yè)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guī)定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7月3日(星期一)工作時間到政務中心8號樓704室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根據《安徽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同意繼續(xù)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錄用人員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參加報考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7年7月7日(星期五)工作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fā)票到政務中心8號樓704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8.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專業(yè)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