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惠來縣中小學和縣幼兒園教師缺員的問題,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經(jīng)縣人民政府同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決定今年招聘一批中小學和縣幼兒園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崗位待遇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全縣計劃招聘教師300名,其中高中教師70名,義務教育階段教師220名,縣幼兒園教師10名。
(二)崗位待遇及要求
聘用人員為我縣中小學校、縣幼兒園正式在編教師,享受我縣中小學和縣幼兒園教師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受聘人員必須在擇位單位服務滿五年,方可申請調(diào)動。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服從分配;能勝任應聘崗位教學工作,具備適應教師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 招聘具體崗位條件詳見《2012年惠來縣招聘中小學和幼兒教師崗位及條件情況表》。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實行公開報名,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法進行。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1.報名時間:義務教育階段和縣幼兒園教師報名時間為2012年7月25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高中教師報名時間為2012年7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報考義務教育階段和縣幼兒園教師報名地點設在惠來縣教育局;報考高中教師報名地點設在韓山師范學院就業(yè)指導中心。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1)報考義務教育階段和縣幼兒園教師報名者須提交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并繳交報名費、考務費共80元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張。
(2)報考高中教師報名者須提交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繳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張。
4.報名要求: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者提供的有關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經(jīng)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fā)《準考證》!稖士甲C》由報考者于2012年8月3日持本人身份證到縣教育局領取。
(二)考試
1.高中教師的招聘考試,統(tǒng)一在報名點現(xiàn)場采取面試和試教的方式進行。
2. 義務教育階段和縣幼兒園教師的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筆試按招聘崗位類別分類命題和設立試室。筆試內(nèi)容為教師職業(yè)理論知識(包含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教育教學技能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20分, 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為50分。
(2)面試
由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根據(jù)各招聘職位擬聘人數(shù)和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1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通過交談、提問等方式,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儀表儀態(tài)、語言表達能力以及運用專業(yè)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理論知識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結果分為合格或不合格。面試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考試工作由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3)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2年8月5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管理
考場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管理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在筆試和面試過程中,報考者如有攜帶無線通信工具、夾帶資料、旁窺、抄襲、傳遞答案或組織他人代考等作弊違規(guī)行為的,將取消其考試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將移送有關部門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四、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擬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zhì)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對經(jīng)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nèi)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遵紀守法、廉潔從政、合作共事、計劃生育等情況,同時審查應聘人員人事檔案及學生檔案。擬聘用人員學歷證書統(tǒng)一送省教育廳鑒證;戶籍資料統(tǒng)一送公安部門驗證。經(jīng)考察,如有屬于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對經(jīng)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自主選擇應聘職位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崗位,按報考者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擬聘人員依次在本次公開招聘教師職位中現(xiàn)場公開自主選擇具體聘用單位(筆試成績相同的以抽簽形式確定擇校順序)。擬聘人員由于專業(yè)職位限制而在現(xiàn)場未能選擇到應聘職位的,可以在第二輪自主擇位中選擇相近學科的職位。
擬聘用對象沒有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參加選擇應聘職位或到現(xiàn)場但無故不選擇應聘職位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二)審批
各擬聘用對象具體應聘職位選擇確定后,經(jīng)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受聘人員應與聘用單位按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等手續(xù)。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來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惠來縣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局
惠來縣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附表:
2012年惠來縣招聘中小學和幼兒教師崗位及條件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