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呼和浩特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現將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包括普通類崗位招聘計劃、“項目人員”崗位招聘計劃、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崗位招聘計劃,詳情請閱讀《呼和浩特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志于從事教師職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教育教學基本能力;
3.應往屆畢業(yè)生,且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具體詳見《招聘崗位表》;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9年10月9日之前,1981年10月9日之后出生);
5.報考人員應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者聘用后,須在上崗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部分崗位對教師資格證的特殊要求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9.報考者選報志愿須與所學專業(yè)一致,不得跨專業(yè)報考,對專業(yè)的具體要求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二)根據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本次公開招聘確定一定比例的崗位定向招聘服務期滿(最低服務滿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生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tǒng)稱“項目人員”);確定一定比例的崗位定向招聘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
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報考者須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生或在2017年10月9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含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凡是到2017年10月9日,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或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入編制)的,不能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只能報考其他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高校畢業(yè)生中小企業(yè)人才儲備計劃、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自治區(qū)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qū)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具有內蒙古戶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埔陨蠈W歷并在2017年10月9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充實到城鎮(zhèn)社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主要從事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xié)調及社區(qū)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蒙漢語兼通人員是指:能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是指:在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qū)內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yè)、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和錄取為區(qū)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yè)的畢業(yè)生。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呼和浩特地區(qū)公辦學校、幼兒園正式教師;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五年(2012年10月9日以后錄用,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5.2018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研究生;
6.報考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一律在互聯(lián)網上進行。報名網站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org.cn)。
報名時間:
報名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報名崗位:“項目人員崗位” 、“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第二次報名崗位:“普通類崗位”。
1.報考“項目人員崗位” 、“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崗位”報名時間:2017年10月9日9時整—2017年10月12日17時整。
2.報考“普通類崗位”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8日9時整—2017年10月21日17時整。
為避免網絡擁堵,請報考人員盡可能提早報名。
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詳見《招聘崗位表》),且必須用居民身份證(護照)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當簽署《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呼和浩特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在填寫個人簡歷時,報考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中專、大學?、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用人單位可不予審查通過。
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本簡章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資格的初審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工作由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部門在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應及時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及時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
資格初審時間:
報考“項目人員崗位”、“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崗位”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10月9日9時整-2017年10月13日17時整。
報考 “普通類崗位” 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10月18日9時整-2017年10月22日17時整。
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向所報考的用人單位和各旗縣區(qū)教育局咨詢(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通過者(含2016年、2017年畢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減免費人員,呼和浩特地區(qū)低保家庭報考人員)應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即報名成功。報考崗位筆試考兩科的,報考費為120元;筆試考一科的,報考費為70元。
繳費時間:報考“項目人員崗位”、“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人員,繳費時間為2017年10月9日9時—2017年10月14日12時。
報考“普通類崗位”,繳費時間為2017年10月18日9時-2017年10月23日12時。
在繳費時間截止時未完成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繳費后請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
2.呼和浩特地區(qū)低保家庭報考人員免收報考費。呼和浩特地區(qū)低保家庭報考人員須持《呼和浩特市公開招聘教師(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見附件2)原件和復印件,并提供《報名登記表》、準考證,于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1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地址:新華東街奈倫國際B座三樓北廳14號窗口,聯(lián)系電話:0471—3697650、0471—3690468)進行審核確認。
呼和浩特地區(qū)低保家庭報考人員請登陸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org.cn)下載打印《呼和浩特市公開招聘教師(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并逐級審核。
3.2017年畢業(yè)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免收報考費;2016年畢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減半收取。2016年、2017年畢業(yè)的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和復印件、《報名登記表》1份、《減免考務費申請表》(見附件3)2份,于2017年11月19日-2017年11月21日到報考單位指定地點(詳見資格復審地點)進行審核確認(也可委托他人代辦)。
《減免考務費申請表》由各用人單位或市、旗縣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4.符合減免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先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其減免費用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在規(guī)定日期內通過網上銀行退到報考人員交納費用的銀行卡里。對于筆試缺考的人員,不再退費。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四)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4方可開考!绊椖咳藛T崗位” 、“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崗位”中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可調整為普通類崗位,已經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可重新報考;其他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調整后的崗位,將在報名網站上及時公布。報考未達到開考比例崗位并已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自動將報考費退到報考人員的銀行卡里。
根據報名情況,對于用人單位急需的高層次、緊缺專業(yè)人才,條件艱苦的旗縣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對于用人單位急需的高層次、緊缺專業(yè)人才,經批準,可以簡化程序,采取考察等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急需的高層次專業(yè)人才,主要是指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急需的緊缺專業(yè)人才,主要是指用人單位連續(xù)兩次公開招聘但因應聘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等原因未能成功招聘的專業(yè)人才。
(五)報考人員務必于2017年11月15日9時至2017年11月17日17時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