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黑龍江省哈爾濱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招聘公告【4人】
根據(jù)《黑龍江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黑人社發(fā)[2011]68號)和《關于全面下放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權限的通知》(黑人社發(fā)[2015]66號)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師資隊伍建設的實際,經(jīng)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聘單位簡介
哈爾濱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創(chuàng)辦于1958年,是黑龍江省首批重點中學之一。
學,F(xiàn)有在崗教職工225人,其中正高級教師3人,副高級教師106人,特級教師6人。優(yōu)秀中青年教師中,獲得碩士研究生學位的有111人,獲博士學位3人。市級優(yōu)秀中青年骨干教師84人,省級骨干教師、省教學能手22人、國家級骨干教師4人。省兼職教研員10人,市兼職教研員9人,哈師大兼職教授12人,碩士生導師11人,省級各類學術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7人。
學校堅持“全面發(fā)展、學有特色”的育人思想,以“公、誠、勤、毅”為校訓,以“刻苦、求實、生動、活潑”為校風,以“團結務實、拼搏進取、崇尚科學、追求一流”為動力,業(yè)已取得顯著成果。多年來,因“校風好、師資強、質量高、有特色”而享譽省內(nèi)外。
學校實施“創(chuàng)新教育課程”體系,課堂教學注重“效率度、開放度、新穎度和幸福度”,每學期為學生提供50余門選修課、40多個研究性學習課題,三大“模塊式”自主性德育課程,為學生全面而又有個性的發(fā)展搭建平臺。
學校特別重視特長生的培養(yǎng),因而大批數(shù)、理、化、生、信息技術等學科的特長生脫穎而出,僅代表黑龍江省參加全國及國際數(shù)學奧林匹克競賽的學生就多達158人次,而且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績。
學校受到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普遍贊譽,榮獲“全國教育系統(tǒng)先進集體”,“黑龍江省五一勞動獎狀”,是“全國百所特色學校”項目建設之一。
二、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三、招聘人員基本條件及待遇: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身體健康,儀表端莊、口齒清晰,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3.第一學歷為全日制統(tǒng)招本科(不含專升本)畢業(yè)并獲學士學位;碩士、博士學歷為全日制統(tǒng)招研究生,并獲得相應學位;港澳臺地區(qū)和國外院校畢業(yè),必須有我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本科、碩士、博士所學專業(yè)一致或相近,教學、科研成果特別突出者,可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4.原則上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應聘人員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獲得報名崗位所以要求的學歷和學位。
6.同時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曾受行政處罰勞動教養(yǎng)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享受待遇
被錄用的應聘人員將享受國家和我省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學校正式在編教職工的相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21日至4月11日。
2.報名方式:郵件報名(含紙質郵件、電子郵件)。
應聘人員須將《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本人簡歷,本科、碩士、博士畢業(yè)證與學位證的電子版等材料以WORD文檔的形式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報名指定郵箱hsdfzbgs@163.com,發(fā)送電子郵件時請以“崗位名稱+所學專業(yè)+學歷”形式命名。紙質材料郵寄至: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學府路30號哈師大附中417辦公室,郵編:150080。
(二)初選與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報名材料進行初選與資格審查后確定報名資格人選,具備報名資格人員名單于2019年4月12日在哈師大附中官網(wǎng)上(http://www.hsdfz.com.cn)公布。具備報名資格人員須參加應聘資格現(xiàn)場確認。
(三)現(xiàn)場資格確認: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9年4月16日8:30至11:00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哈師大附中實驗樓一樓
3.現(xiàn)場確認要求:
到現(xiàn)場資格確認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本科、碩士和博士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能夠按期獲得學歷、學位及研究方向的證明原件1份。
(6)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7)應聘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