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江蘇省宿遷市招聘備案制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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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及時補充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優(yōu)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屬事業(yè)單位備案制工作人員(非事業(yè)編),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詳見《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熱愛教育事業(yè),愛崗敬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與責任心;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7、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19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fā)〔2013〕100號、蘇政辦發(fā)〔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fā)〔2015〕190號、宿建發(fā)〔2017〕193號等文件規(guī)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業(yè)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專業(yè)技能測試和筆試、報名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等工作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受理、資格初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1、網絡報名。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0年11月19日9:00-11月24日16:00。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報名人員(以下簡稱考生)在網上報名遇到技術問題可咨詢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5)。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11月19日9:00-11月25日16:00。考生在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招聘主管部門聯系,聯系電話詳見《崗位簡介表》。
考生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時間:2020年11月19日9:00-11月26日12:00,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3、注意事項。考生在報名與資格初審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網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考生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忌谔顚懶畔⒑蜕蟼髡掌瑫r,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招聘主管部門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主管部門的資格初審。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報名人數組織相應考試。
(6)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4、網上打印準考證?忌毎匆(guī)定時間到原報名網站“準考證打印欄目”下載并打印《專業(yè)技能測試通知書》和《筆試準考證》,技能測試和筆試通過的考生可在考試通過后到原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面試準考證》。
(三)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
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由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統一組織實施。
01-15崗位進行筆試,筆試內容以專業(yè)知識為主。16-17崗位以專業(yè)技能測試代替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
1、成績計算。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考生成績須達到5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但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指參加考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下同),須達到60分為合格。其中,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2、《筆試準考證》《專業(yè)技能測試通知書》打印時間: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25日。
3、筆試和技能測試時間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具體地點以《筆試準考證》《專業(yè)技能測試通知書》為準。
4、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查詢。考生可通過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到原報名網站查詢。
(四)報名資格復審和面試
1、排名成績合成。專業(yè)技能測試和筆試結束后,排名成績按下列規(guī)則計算:
(1)非專業(yè)技能測試崗位:排名成績=筆試成績。
(2)技能測試崗位:排名成績=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
2、確定資格復審人選。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倍比例的,按實際進入人數參加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本公告、《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學校在職教師(含非在編教師)還需提供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