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3:1,部分急需緊缺崗位開考比例不低于2:1或不設開考比例,具體詳見《崗位計劃表》!绊椖咳藛T”“蒙漢兼通”和“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或無人報考的,將核減或取消涉及崗位并調整為普通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且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報考費退還,若二次報名應重新繳費)。普通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或無人報考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核減或取消的崗位,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
8.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應通過移動端微信進行繳費。報名費每人2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共120元)。繳費成功即確認完成報名,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參加考試者,報名費、考務費概不退還。
9.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免收報名費、考務費;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減半收取。農村牧區(qū)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鎮(zhèn)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免收報名費、考務費。農村牧區(qū)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鎮(zhèn)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需上傳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出具的證明材料或證件。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報考崗位被取消并已完成繳費的應聘人員,報考費將于面試工作結束后自動退回。繳費成功的考生請妥善保存此次繳費訂單號。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分為教育綜合知識和所報崗位專業(yè)知識或教育信息技術。所有報考人員須參加教育綜合知識考試,考試內容主要包括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內容。報考語文、蒙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含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學科教師崗位及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還須參加所報崗位專業(yè)知識考試;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參加教育信息技術考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教育綜合知識30分,專業(yè)知識或教育信息技術70分。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輔導用書。
2.試卷種類及要求
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其中報考定向招聘“蒙漢兼通”崗位的,試卷分為蒙漢文兩部分,分值各占50%;報考蒙古語授課崗位的,筆試須使用蒙古語文試卷;報考其他教學崗位的人員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報考其他非教學崗位的人員按照《崗位計劃表》規(guī)定選擇試卷。
3.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22年1月16日9:00-11:30
應聘人員務必于2022年1月14日8:00-15日23:59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ā⒆o照)和準考證。
4.政策加分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應聘人員要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弄虛作假或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考試資格;因個人錯填、漏填民族信息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5.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筆試總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由通遼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項工作組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將在通遼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公布。
筆試閱卷工作采用自動化評卷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在通遼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項工作組的指導下,由市旗(縣區(qū))兩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椐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各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不足3:1的,本崗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同一崗位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2.應聘人員應提交資格初審時上傳的所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特崗教師”須提交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屬于企業(yè)職工并在勞動合同期內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隱瞞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現(xiàn)役軍人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對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分數(shù)并列的一并進入),遞補進行三次并由資格復審單位通知遞補的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寫的電話關機或無法接通的,責任自負。
(四)面試
1.面試工作在通遼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項工作組指導下進行。市旗兩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分別組織實施。
2.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根據(jù)崗位要求采取試講、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護照)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報考蒙古語授課崗位的人員須用蒙古語作答;報考其他教學崗位的人員(含“蒙漢兼通”崗位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報考其他非教學崗位的人員按照《崗位計劃表》規(guī)定作答。應聘人員面試只能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含),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四舍五入)。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內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員。
面試人員總成績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公布,具體公布平臺見面試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市直單位體檢工作由通遼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并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旗縣(市區(qū))體檢工作由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及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應聘人員體檢結果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體檢后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進行一次。
2.考察。由通遼市教育局及各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實施?疾靸热葜饕ū豢疾烊藛T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jù)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了解情況。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根據(jù)考察情況,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事宜?疾旃ぷ髟隗w檢工作完成后一個月內完成。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崗位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進行一次。
應聘人員應在指定日期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1.公示。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根據(jù)行政管理權限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且查有實據(jù)的擬聘用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一次,其他情況不予遞補。
2.聘用。公示期滿,按照管理權限,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人社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并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崗位計劃表》中要求有服務期限的崗位,在擬聘用人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同時在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中,明確服務期間的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擬聘用人員從報名開始日至本次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人員)或被事業(yè)單位列編聘用(以錄聘用備案文件為準),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報到注冊)錄取的擬聘用人員,取消本次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yè)的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期3年及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35號)執(zhí)行。
(二)建立應聘人員公開招聘考試個人誠信檔案。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及誠信管理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擾亂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三)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fā)生的問題,一經發(fā)現(xiàn)嚴肅查處。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其他未盡事宜以及招聘過程中出現(xiàn)的其他問題,由通遼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組研究決定。
(三)應聘人員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響考試。對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對招聘計劃作出調整,將在通遼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發(fā)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四)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其他未盡事宜以及招聘過程中出現(xiàn)的其他問題,由通遼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組辦公室研究決定,有關信息將在通遼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公布。
本簡章由通遼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計劃表》。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5-8835100
網站技術支持電話:0475-8835877
附件:《2021年度通遼市教育系統(tǒng)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通遼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項工作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