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事招公告(R)﹝2024﹞32號
為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師資隊伍整體水平,推動學院又好又快發(fā)展,南京技師學院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高層次人才4名,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技師學院網(www.njjsxy.com)發(fā)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技師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10月16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是指1978年10月16日后出生;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南京技師學院現有在崗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根據2020年3月13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且在2025年4月16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5.其他有規(guī)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或事業(yè)單位相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0月16日16:00。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須將報名相關材料以附件形式發(fā)送至招聘郵箱:njjsxy2009@163.com,發(fā)送主題請以“姓名+應聘崗位名稱”格式注明。
3.報名提交材料:
(1)《南京技師學院高層次人才應聘報名表》(見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最高學歷或學位證書;
(3)按崗位要求提供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或職業(yè)資格證書;
(4)提供近5年內(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業(yè)績成果。包括本人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管理業(yè)績等情況和主要論著目錄(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需附中國知網等檢索截圖),以及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等材料。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提交掃描件,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學院根據設置的招聘崗位條件,負責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10月9日9:00至2024年10月17日16:00。
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學院通過電話、短信或電子郵箱方式聯系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確認信息。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4年10月9日-10月18日9:00-16:00。
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8日9:00-17:00。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須于2024年10月26日9:00—16:00到南京技師學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學海路29號綜合教學樓7026房間)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網上報名提交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及3張近期2寸免冠照片。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
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后的2個工作日內,向南京技師學院陳述申辯。
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考核
本次招聘簡化程序,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直接參加考核。
考核的時間和地點由南京技師學院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按棄考處理。
考核采取試講、綜合評議等方式進行。試講:采取無生授課的形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學水平。綜合評議:采取業(yè)績成果考核和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師德師風、綜合素養(yǎng)及教科研綜合情況等。
考核中各項測試均采取百分制,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具體形式及成績占比詳見《崗位信息表》。
(四)體檢、考察
考核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招聘數1∶1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按試講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試講成績仍相同,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有工作單位的體檢人員須在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由南京技師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五)公示、聘用
南京技師學院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京技師學院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工作單位、考核各項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學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報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核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
五、咨詢監(jiān)督
咨詢電話:
南京技師學院025-85796612、85796602
監(jiān)督電話: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5-68788213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
1.南京技師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xls
南京技師學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