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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設教育強區(qū),打造高質量教師隊伍,根據我區(qū)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和教師隊伍建設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180名,具體事項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中小學聘用制教師180名,招聘計劃、學段學科設置、崗位要求等詳見《黃陂區(qū)教育局2024年聘用制教師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1.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
2.學歷學位: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同時取得相應學位。國(境)外學習經歷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教師資格:需符合下列三項條件之一:①具有相應學段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②持有有效的相應學段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③2024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應具有畢業(yè)高校相應學段及以上相應學科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其中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人員應在一年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逾期將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人員;
3.正在處分期間(影響期)的人員;
4.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全日制在讀學生;
5.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人員;
6.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尚在記錄期限內的人員;
7.被列入司法機關失信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及國家部委聯合懲戒備忘錄限制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招考相關事宜將于2024年11月6日,在武漢市黃陂區(qū)人民政府網(www.huangpi.gov.cn)和湖北人才網(www.jobhb.com)上發(fā)布招聘公告,請密切關注。
(二)網上報名
1.提交應聘申請:2024年11月6日09:00—11月12日16:00(報名截止),報名者登錄湖北省人才發(fā)展集團考評系統(tǒng)(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進入“武漢市黃陂區(qū)教育局2024年聘用制教師公開招聘公告”,點擊考生登錄,按要求提交應聘申請。請根據公告中招聘條件的要求,認真填寫符合報考條件的本人資料,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否則視為無效報名。應聘人員提交報名申請后,尚未審查和已通過資格初審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應聘申請未通過的,在11月12日16:00以前,可改報符合應聘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紕战M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查貫穿整個招考過程,不符合條件的不予錄用。
2.查詢資格審核結果:應聘人員可于11月6日09:00—11月12日16:00登陸湖北省人才發(fā)展集團考評系統(tǒng)(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查詢報名審核結果。
3.確認報名成功:按鄂價費規(guī)〔2011〕100號規(guī)定,通過網上報名審核的應聘人員,請于11月13日09:00—11月16日12:00期間按要求繳納考試報名費,以確認報名成功,11月16日12:00以后繳費的無效。繳費時間以系統(tǒng)顯示的到賬時間為準,到賬有延遲,請務必及時繳費,未繳費或不按要求繳費的人員視為報名不成功。
4.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屆時通過審核并繳費的應聘人員,登錄湖北省人才發(fā)展集團考評系統(tǒng)(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A4紙張黑白打印即可)。請考生遵照準考證要求應試,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下載并打印的,不得參加筆試,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或筆試公告為準。
2.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2科,即《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D類)》和《綜合應用能力(D類)》兩個科目,一套試卷。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其中《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D類)》占50%,《綜合應用能力(D類)》占50%。
3.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1:3)的招聘崗位,經區(qū)教育局批準后,對該崗位招聘數量予以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
(四)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1:3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由教育局負責。應聘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方可參加面試。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考生放棄面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該崗位不再進行遞補。因考生放棄面試導致該崗位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該崗位可正常開考,但須設置合格分數線控制。當參加面試的人數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時,該崗位計劃相應核減至實際面試參考人數。
2.面試公告另行發(fā)布。
(六)體檢和考察
1.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4:6比例計入考生綜合成績。根據最后確定的崗位計劃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對崗位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未達1:3的崗位,實行合格分數線控制(綜合成績達到65分及以上,方能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2.體檢和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七)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截止考察時間仍未與原工作(聘用)單位解除合約,以及其他原因出現名額空缺的,在應聘同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培訓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無異議者,可參加崗前培訓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擬聘人員屬在職人員的,應當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終止與原單位的勞動合同,并提供書面證明或辭職批復文件等。
四、用工性質及相關待遇
(一)本次招聘教師為聘用制教師,無事業(yè)編制。
(二)黃陂區(qū)中小學聘用制教師,其工資收入和福利待遇合計每人每年10萬元左右(含“五險一金”、績效、第三方管理費等),并根據錄用人員年度考核情況對工資作適時適度調整,由第三方按月發(fā)放。
(三)聘用制教師在聘用期間由用人單位(學校)依照相關規(guī)定為其購買企業(yè)職工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企業(yè)職工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中單位承擔部分由用人單位(學校)從聘用制教師工資總額中代為繳納,個人承擔部分由用人單位(學校)從個人基本工資中扣繳。
(四)聘用制教師與公辦教師實行分類運行的管理辦法。
(五)學校執(zhí)行的國家規(guī)定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樣適用于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師。
五、用工管理辦法
(一)聘用制教師由區(qū)人社局、區(qū)財政局和區(qū)教育局共同管理。區(qū)財政局負責經費預算和資金撥付,區(qū)人社局指導開展聘用制教師招聘工作,區(qū)教育局督導第三方做好聘用制教師的管理工作,包括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發(fā)放、年度考核等。
(二)聘用制教師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然后再將錄用人員安排到用人單位(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用人單位(學校)在第三方的授權下負責做好聘用制教師在校工作期間的具體日常管理。根據考勤、工作量、師德表現、教育教學工作效果等表現進行綜合考核鑒定,為續(xù)簽合同提供依據,為績效工資發(fā)放作出結論。
(三)對于不服從學校管理、無法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嚴重違紀違規(guī)的聘用制教師,學?梢婪ㄒ酪(guī)予以退回;聘用制教師因聘期內攻讀全日制學歷學位等個人原因需要辦理辭職手續(xù)的,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按程序與第三方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項
(一)本次報考期間,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方便招聘單位聯系。因考生所留手機號碼無人接聽、空號、通訊不暢等原因導致無法送達相關通知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公費師范生若存在違約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擔違約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資格:
1.本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
2.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3.隱瞞個人經歷、提供虛假信息或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
(五)本次招聘考試未組織、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個人編輯、出版考試教材;也未組織訂閱或指定任何與招聘考試有關的參輔讀物及復習資料,未與任何培訓機構合作,無備考交流群,請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本公告由武漢市黃陂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七、違紀行為處理
對本次招聘過程中任一環(huán)節(jié)出現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35號)進行相應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7-85938332
網上報名系統(tǒng)、繳費、準考證下載及打印咨詢電話:027-87257676、027-87257942
(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武漢市黃陂區(qū)教育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