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浦陽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綜合考核辦法
綜合考核共40分,考核材料計分起訖時間從2011年8月1日起至2013年6月17日,以文件、證書、檔案等材料原件的時間為準。獲獎等級指一、二、三等獎。
一、教學效果(25分)
按幼兒園指定要求,設計并執(zhí)教一個教學活動,按教學效果(包括教學活動設計、教學效果兩大塊)計分,滿分100分。(具體評價辦法按幼兒園教學活動評價標準)
個人得分計算辦法:本人得分x0.25(小數(shù)點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
二、教育科研(5分)
有論文在國家級刊物上發(fā)表的每篇記2分,省級每篇記1.5分。在省級及以上評比中獲得一等獎記2分,二等獎記1.5分,三等獎記1分;市級一等獎記1.5分、二等獎記1分、三等獎記0.75分;縣級一等獎記0.75分、二等獎記0.5分、三等獎記0.3分。教學設計、教案、課例報告、教學實錄、教學隨筆、課件等按同級論文3/4記分。獲獎、發(fā)表同一內(nèi)容只記一次最高分,合作論文平均計分。論文發(fā)表指在正式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業(yè)性刊物上發(fā)表(以2013年《全國報刊簡明目錄》上的刊物為準,不含有準印證刊物、類似論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以及港澳出版物)。論文獲獎指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術(shù)中心(電教站)、教育學會(學會所屬一級分會有效)組織的論文評比中獲獎。課題獲獎按同級論文的4倍記分,其中課題執(zhí)筆人按1/2記分,課題負責人按1/4記分(執(zhí)筆人、負責人為同一人的記一次分;執(zhí)筆人、負責人多人合作的,記平均分)。課題立項、合格課題按同級論文二等獎記分。征文獲獎減半計分。
個人得分計算辦法:(本人累計得分÷第一名累計得分)×5(小數(shù)點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
三、業(yè)務水平(5分)
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業(yè)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并經(jīng)層層選拔的優(yōu)質(zhì)課評比,五項全能等比賽,縣級一等獎記1.5分,二等獎記1分,三等獎記0.5分;市級一等獎記2分,二等獎記1.5分,三等獎記1分;省級及以上記3分,同一比賽按最高獲獎級別記一次分。本項可累計記分,最高記4分。
承擔教育行政、培訓、業(yè)務部門組織的公開課、觀摩課、講座任務,縣級每次記0.5分,市級每次記0.8分,省級及以上每次記1分。以主辦單位文件、證明為準。同一活動或同一內(nèi)容只能記一次分。本項可累計記分,最高分為1分。
四、輔導幼兒(2分)
輔導幼兒參加教育行政、業(yè)務部門組織或批準的各類競賽活動,縣級競賽獲一等獎記0.5分,二等獎記0.3分,三等獎記0.2分;市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記0.5分,三等獎記0.3分;省級一等獎記1.5分,二等獎記1分,三等獎記0.5分;國家級記2分。(團體、個人不重復記分,就高記分。如比賽只取名次的,則金獎第1名為一等獎,銀獎2-4名為二等獎,銅獎5-8名為三等獎。)團體(舞蹈、體操等)加倍記分。若幼兒獲獎為非現(xiàn)場賽的、非經(jīng)層層選拔的減半記分。輔導教師以主辦單位文件(學校原始檔案記載)為準。多位教師輔導的,記平均得分。最高記2分。
五、年度考核(1分)
近二年年度考核全部優(yōu)秀的記1分,一年優(yōu)秀的記0.5分。
六、榮譽稱號(1分)
任教以來曾獲縣級及以上教壇新秀、名師榮譽稱號的記1分?己似趦(nèi)獲優(yōu)秀教師、師德標兵、優(yōu)秀班主任等稱號的縣級記0.5分,市級記1分。每人只能按最高記一次分。
七、職務加分(1分)
現(xiàn)任幼兒園教研組長及以上(以學校檔案或事實調(diào)查為依據(jù))的記1分,年級組長記0.5分。
本考核辦法由浦江縣浦陽幼兒園負責解釋。
浦陽幼兒園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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