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龍泉市教師選調公告
根據城區(qū)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發(fā)展需要,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教師調配工作,切實推進我市教育系統(tǒng)行風建設,堅持公平競爭,擇優(yōu)選調原則,經研究決定,現(xiàn)將2014年龍泉市教師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學校
城區(qū)學校(含大沙校區(qū)、河村校區(qū)、鳳鳴校區(qū)、宏山校區(qū)、塔石校區(qū)、蘭巨校區(qū))。
二、選調學科
具體學科職數另行公布。
三、選調對象
正式在職農村學校公辦教師或特殊崗位城區(qū)公辦教師。
四、報考條件
1.必須在鄉(xiāng)鎮(zhèn)農村學校任教三年以上(原應屇畢業(yè)生留城試教一年計入鄉(xiāng)鎮(zhèn)任教年限),年度考核稱職,身體健康;
2.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等必須對應專業(yè)的?萍耙陨蠈W歷(若任教本學科十年以上其對應學歷可適當放寬);
3.報考學科要求所學學科或現(xiàn)任教學科必須與所報學科相符。小學教師報考中學教師,必須具備對應學科本科學歷,且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中學教師報考小學教師,必須具備對應學科?萍耙陨蠈W歷。
4.其它特殊崗位(如:培智教育要求:男45周歲以下,女40周歲以下,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有心育C級證資質(必備),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等)條件另行通知。
五、選調辦法
筆試占40分,附加分10分,面試占50分,三項合計100分。
根據筆試分、附加分二項合計的成績從高到低選取進城職數的1:2進入面試(取至最后名時若分數相同則同進入面試)。
根據三項合計總分擇優(yōu)選調。若總成績相同,比較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分配按成績(同一學科)從高到低先城區(qū)后校區(qū)原則進行。
1.筆試內容:教師專業(yè)理論(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教育法規(guī)),滿分100分。
2.面試采用模擬上課,滿分100分。
3.附加分
(1)小學質量抽查加分:根據2013學年第二學期期末各?荚嚤緦W科(指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平均分排名,農村小學前第一、二名加3分,第三、第四名加2分,第五至六名加1分(加分指本校對應學科給予加分,其它學科不予加分)。
初中質量抽查加分(民中、安中):以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學科為單位兩校比較,根據2013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本學科平均分排名在前的加1分。
說明:小學、初中非抽測學科音樂、體育、美術、幼兒、計算機等不予質量抽查加分!敖徊妗(指小學報初中或初中報小學)報名的不予質量抽查加分。
(2)優(yōu)秀共產黨員、優(yōu)秀(模范)教師、優(yōu)秀(先進)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班主任、德育導師、師德標兵(楷模)、農村突出貢獻獎、春蠶等省級加5 分、麗水市級加2分、龍泉市級加1分。
(3)龍泉市農村學科帶頭人加2分(若考進城則取消農村學科帶頭人資格)。
(4)省教壇新秀加6分,麗水市教壇新秀加4分,龍泉教壇新秀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龍泉教壇新秀不分等級的加1分,德育教壇新秀給予對應等級減半加分。教壇新秀獲獎必須與申報選調學科專業(yè)對口,否則不予加分。
(5)教學基本功(指優(yōu)質課、課堂教學展示、教壇新苗、自制多媒體教育軟件、演講等)比賽:省級加5分;麗水市級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麗水市不分等級的加2分),三等獎加1分;龍泉市級一等獎加2分,二等獎1分,三等獎加0.5分(龍泉市不分等級的加1分)。教學基本功必須與申報選調學科專業(yè)對口,否則(除心理健康、班會課、演講、自制多媒體外)不予加分。心理健康教育優(yōu)質課、班會課教學比賽、演講、自制多媒體比賽等給予對應等級減半加分。申報計算機學科,獲得自制多媒體教育軟件獎按上規(guī)則加分(不減半)。以上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獲獎(國級、省級、地級必須有下一級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比賽文件逐級推薦),否則不予加分。
(6)課題獲獎(立項或結題不加分)加分標準:龍泉市級第一責任人:一等獎加1.5分,二等獎加1分,三等獎加0.5分;地級第一責任人:一等獎加2分,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1分;省級第一責任人: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
(7)教齡(以周年計算)每年加0.1分,加滿3分止。
上述(2)(4)(5)(6)項,每項限加一個內容,以最高分計。附加分加滿10分止。
(8)培智教育附加分除以上內容外另加:班主任每年加0.2分,加滿4分止;具有B級證的或國家心理咨詢師資質加2分。
六、選調規(guī)定
1.麗水市學科帶頭人、龍泉市學科帶頭人優(yōu)先直接選調。
2.因為全市已實施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所以選調進城人員是否能夠受聘,取決于調入單位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情況。如相應職稱有空缺崗位數則可聘入,否則,實行高職低聘。
七、推薦辦法
根據教師需求,要求調動人員向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虺踔行iL申請,各校根據選調報考條件確定推薦名單,于*月*日前統(tǒng)一上報市教育局人事科(個人不予報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時間
筆試、面試、材料上報具體時間等另行通知。
在公開選調過程中,考生若有違規(guī)舞弊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將給予取消三年選調考試資格或行政處分處理。評委或資料審核人等有違規(guī)舞弊行為,也將給予嚴肅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實行一票否決:
(1)受黨紀、政紀處分者;
(2)有悖師德師風行為者;
(3)有嚴重違犯組織紀律者;
(4)有賄賂等違紀行為一經查實者。
未盡事宜由教育局人事科解釋。
龍泉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