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教育系統(tǒng)2014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 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了進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小學師資調配機制, 不斷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逐步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素質,推進我縣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經縣編委同意,決定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原華寧縣戶籍或夫妻分居需要照顧家庭的在職在編中小學教師。
二、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職業(yè)道德高尚,近三年年度履職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現仍然從事相應學科的教育教學工作,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身體健康;
3、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三、選調崗位及要求
招聘學校 |
招聘崗位 |
崗位要求 |
華寧縣第一中學 |
生物1人 |
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現擔任高中階段相關學科教學,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華寧縣第四中學 |
歷史1人 |
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現擔任初中階段相關學科教學,有初級中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
華寧縣第六中學 |
語文1人 |
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現擔任初中階段相關學科教學,有初級中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
寧州鎮(zhèn)中心校 |
語文1人 |
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現擔任小學以上學科教學工作,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四、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選調的方式進行。
五、選調程序
1、本人提出申請,由現所在學校同意并報當地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2、申請人如實填寫《華寧縣面向縣外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由現所在學校和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同時持選調申請和報名登記表報名。報名時交驗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縣級以上獲獎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張。
3、資格審查?h教育局和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選調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
4、考試?荚囉煽h教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本次選調只組織專業(yè)技能測試,按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選調崗位的擬調人員。
5、體檢。擬調人員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出現不合格情況的,按專業(yè)測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費自理。
6、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組織考察程序。
7、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經縣招考領導小組同意,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報名及測試
(一)報名。本次選調崗位不設開考比例,采取劃定最低分數控制線,最低控制分數為80分。測試成績在80分以上的崗位按從高分到低分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人選;低于80分的則取消該崗位的選調。若同一崗位出現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并列,則根據獲縣級以上表彰獎勵級別確定人選。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19日至5月28日下午5:30分,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華寧縣教育局人事師訓股。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兩種方式,選擇電子郵件報者可填寫《華寧縣面向縣外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中的個人填寫部分,發(fā)至hn_gy@126.com郵箱,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帶指定的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和接受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華寧縣教育局人事師訓股聯(lián)系電話:0877—5011263
4、收費: 根據玉發(fā)改收費(2008)597號文件規(guī)定,每人收取專業(yè)技能測試費50元。
(二)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以課堂教學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面試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面試總分100分(教案30分,講課70分)。
面試實行提前1小時抽取課題,現場備課,現場上課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間40分鐘、上課時間20分鐘)。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報考者須留下有效的聯(lián)系方式,整個選調工作期間,在組織招聘部門發(fā)出各項事宜通知的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選調資格,請報考者自覺遵守。
華寧縣教育局 華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