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2015年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方案公告
為做好濮陽市2015年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工作,根據(jù)《濮陽市2015年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的要求,現(xiàn)將濮陽市2015年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試工作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面試組織機構
本次面試工作由濮陽市2015年市直學校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面試有關具體事宜。
三、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思考與答題時間為5分鐘。
四、面試考官的組成
面試考官由面試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具有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擔任,每場考官5名,設主考官1名,其他考官4名。
五、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9日?忌蠒r間為上午7:00,下午13:30。超過規(guī)定時間未到達集合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地點:市第一高級中學(開州路與益民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市外國語學校(開州路與益民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
各招聘學科的考生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附件2。
六、面試的實施
(一)面試考點設面試考場、候考室、休息室。設置警戒線、警戒區(qū),實行封閉管理。
(二)面試考場設考官席、考生席、計時席、計分席、監(jiān)督席等。
(三)考官、考生以代碼和順序號表示。考官組成及姓名等個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對外泄露,考生姓名、籍貫、工作單位等個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報。如有泄露按違紀處理,取消面試成績。
(四)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持本人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報名表,按時到指定的面試集合地點報到,由候考室工作人員核對考生身份證、報名表,并向面試考生宣布面試紀律、程序和其它有關注意事項?忌嬖囅群箜樞蛟诿嬖嚽俺楹灤_定,并由面試考生在《考生抽簽表》上簽名確認。未按時到達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考生在等候面試過程中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候考室的,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
(六)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電子產品及有關資料一律不得帶進考場。
(七)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jiān)督人員等所攜帶的通訊工具于面試前交指定人員保管。
(八)面試由主考官主持進行,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號引領考生進入考場,只叫順序號。
(九)保密員在監(jiān)督人員的監(jiān)督下,將密封的試題送到考場,交給主考官。面試結束后,考場負責人將發(fā)放的試題全部回收。
(十)計時員在面試規(guī)定所需時間結束前1分鐘提醒考生。答題時間到,主考官宣布答題結束,考生完成面試。面試考生不得帶走題簽和草稿紙,考生離開考場后到休息室等待宣布面試成績。
(十一)面試結束后,主考官、考場監(jiān)督員、考場負責人在考場內向本場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發(fā)布公告的網站公布。
(十二)面試實行全程錄像,并與有關資料一同存檔保管。
七、面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由5名面試考官打分,所得出的平均分數(shù)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四舍五入。同一崗位設一個以上考場的,使用二次平均法計算,加權平衡后的成績?yōu)槊嬖嚦煽儭?/P>
八、紀律及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二)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jiān)督人員凡與考生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6號)實行公務回避。
(三)對違反面試紀律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面試成績、五年內禁止參加濮陽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各類人事招聘考試處理。
(四)對違反面試紀律規(guī)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jiān)督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本次面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九、其他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由濮陽市2015年市直學校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市教育局 0393-8991708
市油田教育中心 0393-4823695
市人社局 0393-6665586
監(jiān)督電話:市紀檢委 0393-12388
市教育局 0393-8991731
市油田教育中心 0393-4829042
市人社局 0393-6665562
濮陽市2015年市直學校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附件1:面試應試者須知
附件2:各招聘學科的考生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
附件1:
面試應試者須知
一、應試者必須按照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按要求參加面試。凡在規(guī)定時間沒有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應試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表,經工作人員審驗后方可參加面試。
三、應試者禁止攜帶無線通訊工具和與面試無關的物品進入面試考場,已攜帶的須主動交工作人員保管,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作違反面試紀律處理。
四、應試者在面試期間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應試者進入面試考點后即實行集中封閉管理,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
五、面試前,應試者通過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開始后,由引導員按順序逐一引入面試室。
六、面試過程中,應試者不得提及姓名和個人信息等情況,否則,按零分處理。到達規(guī)定時間,應試者須立即停止答題。
七、面試結束后,應試者在引導員的指引下離開考場,到休息室等候公布成績。離開時不得帶走草稿紙等任何資料。
八、應試者違紀,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凡在考場內嚴重擾亂面試秩序,辱罵考官及工作人員,威脅他人安全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