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淞區(qū)2015年教師招聘準考證發(fā)放和筆試通知
現(xiàn)將蘆淞區(qū)2015年教師招聘準考證發(fā)放和筆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和地點
1.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15年8月22日上午9點至12點;
2.準考證發(fā)放地點:蘆淞區(qū)立人學校。
二、教師招聘筆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2015年8月23日上午8:30開始;
2.筆試地點:蘆淞區(qū)立人學校。
三、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如需代領,須同時出示代領人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
2.考生要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筆試和面試皆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才能入場;
3.考生在筆試前須仔細閱讀《考生筆試須知》(見附件),并遵照執(zhí)行。
特此通知。
蘆淞區(qū)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8月14日
考生筆試須知
一、考生進入考室,只準攜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水性筆、鉛筆、橡皮等,嚴禁攜帶任何書籍、資料、通訊工具以及其它電子產品。不準攜帶的物品統(tǒng)一存放在規(guī)定的“小件物品寄存處”。
二、考生在開考前15分鐘預備鈴響后,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室,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監(jiān)考員查驗。
三、開考15分鐘后,遲到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室,開考30分鐘后才準交卷離開考室。
四、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規(guī)則。除在試卷規(guī)定的地方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外,不得在試卷上作任何標記,不準在密封區(qū)內答題,否則視作無效。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吸煙,不得中途上洗手間(特殊情況須由工作人員陪同)。不得偷看他人答卷、交頭接耳、夾帶資料、傳遞紙條、擾亂考場秩序,凡違反者取消考試資格。
五、考試終止鈴響,考生須立即起立,停止答題,依次離開考室,不得帶走試卷和草稿紙。
六、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談論,否則取消當場考試成績。
蘆淞區(qū)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