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吉安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7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德才兼?zhèn)鋬?yōu)秀人才。
二、基本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服從組織分配,事業(yè)心、責任心強,熱愛報考職位的工作。
(二)報考職位的具體條件附后。
(三)面向省內外公開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正在服刑或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
(2)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被其所在單位辭退和開除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被其所在單位給予紀律處分未滿三年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7)教育、衛(wèi)生系統(tǒng)工作人員,已在吉安縣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1.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4年吉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崗位表》(附件1)。
2.專業(yè)分類按贛人社發(fā)〔2012〕86號文件執(zhí)行。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吉安縣政府網發(fā)布公開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1日至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吉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聯(lián)系電話:0796—8431221。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3)《吉安縣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4)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5)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報名程序:應聘人員持報名所需材料交報名點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步審查,審查合格后,現(xiàn)場辦理報名、繳費手續(xù)。報名費按有關規(guī)定收取,200元/人。
6.招聘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應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7.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自己符合條件的職位。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考試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吉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應聘資格,不退回報名費。如發(fā)現(xiàn)有嚴重生理缺陷不能勝任報考崗位的,則勸其退出報考,同時退回報名費。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各為100分。報考縣少年兒童體育學校和文天祥紀念館崗位筆試和面試分別按30%和70%的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其他崗位筆試和面試分別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yè)知識(報名時詳見考試內容公告),筆試由吉安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2)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2014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帶好身份證和交費發(fā)票到吉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人才交流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未準時參加筆試者作缺考處理。2014年9月17日在吉安縣政府網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工作由吉安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入闈面試人員的確定。報考縣少年兒童體育學校和文天祥紀念館的考生參加筆試后,全部參加面試(缺考人員除外),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缺考人員不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入闈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公布后(在吉安縣政府網公布),請考生準時參加面試,未準時參加面試者作缺考處理。如有應聘人員提出放棄等而出現(xiàn)崗位空缺,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4)凡招聘1人的崗位,如參加面試人數不足3人,考生面試成績需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錄取,否則不予錄取。
(5)面試的具體事宜詳見吉安縣政府網發(fā)布的面試公告。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合成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最后一名分數相同時則學歷高者入圍,如學歷相同時則專業(yè)成績分數高者入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自理,請考生準時參加體檢,未準時參加者作自動放棄處理。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檔案審查和考核,入闈人員在2014年10月30日前提交檔案,逾期未提交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招聘資格。對因體檢、資格審查、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而出現(xiàn)的空額不予遞補。
(六)聘用
經考試、體檢和考核合格并報縣政府批準后,擬聘人員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參加社會保險,聘用期內與單位同類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初聘期限為五年,其中試用期一年,在初聘單位必須服務五年以上。
本公告由吉安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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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