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赫章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jù)《畢節(jié)地區(qū)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報畢節(ji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19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招聘結果,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具體職位見《2013年赫章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定向村干部招聘的職位對象為赫章縣所轄鄉(xiāng)(鎮(zhèn))的村黨支部書記(2013年8月 1 日前任職且滿1年及以上)。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定向招聘赫章縣所轄鄉(xiāng)(鎮(zhèn))村黨支部書記的崗位,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2年8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3、學歷為大專及以上。崗位所需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或服務期未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及“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6、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7、法律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2013年8月 16 日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 8 月 26 日— 28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均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考生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報名地點設在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大廳。
3、報名時須提供的資料
(1)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6張。
(4)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5)已婚人員需提供縣級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材料。
(6)在職人員持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隱瞞真實身份報考的,取消招聘資格)。
(7)赫章縣所轄鄉(xiāng)(鎮(zhèn))村黨支部書記人員報考需持任職文件、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黨委出具推薦報名材料及同意報考證明,并報縣委組織部審核蓋章。
(8)“一村一大”、“到村任職”、“高校見習生”人員需縣引導辦出具報考證明,“西部計劃”、“三支一扶”需團縣委出具證明,證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畢業(yè)學校及學歷、服務地、服務起止時間、服務已滿時間、年度考核情況等內容。
4、報名要求
考生根據(jù)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2013年赫章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視為本人報名,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定向 “赫章縣所轄鄉(xiāng)(鎮(zhèn))、村黨支部書記”公開招聘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1.5:1 的崗位,取消或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3:1 的,取消或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
5、加分規(guī)定
本次招聘中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作累計加分,以最高一項加分因素算。(1)根據(jù)畢署人通〔2008〕149號文件精神,凡在畢節(jié)地區(qū)參加服務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報考我縣事業(yè)單位的,服務時間在一年以上不足兩年的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7分。根據(jù)畢署人社通〔2010〕294號文件精神,凡參加我區(qū)就業(yè)見習的高校畢業(yè)生,可與參加“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享受同等加分優(yōu)惠條件。
(2)本縣內農村獨生子女或二女結扎戶的子女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10分。
6、加分確認
符合加分規(guī)定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符合加分的考生,當場領取加分確認單,沒領取加分確認單的,不予加分。經(jīng)統(tǒng)一登記匯總后,在筆試以前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相應的分值(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加分審核時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正在服務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到村任職”、“就業(yè)見習高校畢業(yè)生”報名時需提交畢節(jié)市“引導辦”出具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等人員報考畢節(jié)市事業(yè)單位加分審批表。服務期已滿的可出具服務證,服務證復印件需團縣委或縣“引導辦”審核簽字蓋章。
(2)農村獨生子女或二女結扎戶的子女須提供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審核后出具的加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