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街道基層服務管理工作,昌華街道辦事處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協(xié)管員10名。
二、具體要求及待遇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社區(qū)工作,熱心為群眾服務,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高中或以上學歷;年齡在40歲以下;具有基層工作2年以上經驗的可放寬至42歲以下(需出具相關單位工作經驗證明)。
3、具有廣州市常住居民戶口、懂電腦基本操作、退伍軍人、具有B牌駕駛證的可優(yōu)先錄取。
4、身體健康。
(二)福利待遇
年總收入4.2萬元左右(包括社保、醫(yī)保、公積金)。
二、招聘實施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30日)
1、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從1月19日開始至1月30日止(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報名地點:荔灣區(qū)恩寧路昌華大街5號一樓昌華街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聯系人:江小姐,聯系電話:81364895。
2、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提交身份證、學歷證、居民戶口簿、失業(yè)證或工作證(有工作單位的需持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試用期出具)等相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小一寸彩照2張。
3、資格審核:
街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資格初審,報街道招聘領導小組審批。
(二)考試(待定)
1、筆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
2、面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綜合筆試、面試成績后按1:2比例確定進入組織考察范圍名單。考官由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3、組織考察: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察小組,對入圍的人員進行組織考察。對有工作單位的人員,主要到原單位調查其工作表現和能力、獎懲情況;對待業(yè)人員,到其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區(qū)居委會了解其具體表現、身體狀況、有無犯罪記錄等;街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考察情況,進行打分。
4、成績構成:按筆試占(含計算機實操)30%、面試占30%、組織考察占40%的比例構成綜合成績。
(三)體檢。
街道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招聘職位1:1比例確定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到市級以上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負擔。體檢參照事業(yè)單位錄用的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的,將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及待遇。
街領導小組綜合評議考試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實行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后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享受規(guī)定福利待遇。試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