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文件精神規(guī)定,結合我市教育系統(tǒng)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招聘對象、報考條件
1. 招聘崗位及計劃
興化市教育局所屬相關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合計為150人,招聘崗位及計劃詳見《興化市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2. 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不含我市教育系統(tǒng)在編人員(下同)。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3)報考幼兒園B1、B2類崗位者須為在我市注冊幼兒園任教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3.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服從安排。
(4)年齡在18至30周歲,即1984年7月30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間出生。報考幼兒園B1、B2類崗位的,具有從事幼兒教育5年以上工作經歷,現(xiàn)仍在我市注冊幼兒園任教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興化市戶籍或興化市生源。興化市戶籍指在本簡章公布之日前具有現(xiàn)興化市行政區(qū)劃范圍內的戶籍。興化市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現(xiàn)興化市行政區(qū)劃范圍內的生源。以下人員可不受戶籍或生源限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
、诜险咝园仓脳l件的考生(夫妻分居、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
③經省批準錄用在我市工作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
(6)取得與招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職中專業(yè)課教師的除外)。
、俑呒壷袑W教師資格證書與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證書通用。
、谌〉媚骋患壗處熧Y格證書的畢業(yè)生可報考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學段學科,報考幼兒教師崗位須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③取得物理、化學、生物學科資格證書人員可報考小學科學教師崗位。
④取得政治、歷史、地理、心理健康學科資格證書人員可報考小學品德與社會教師崗位。
(7)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及其他資格要求(詳見《興化市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8)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興化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簡章、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選崗、聘用等九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簡章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分別通過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興化教育網(wǎng)等網(wǎng)站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 報名時間:2014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補報。
2. 報名地點:興化市人力資源市場(興化市英武北路79-3號,原魯迅中學對面)。
3. 報名方式:本人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網(wǎng)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xiàn)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材料外,還須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興化市戶籍(生源)證明(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除按簡章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夫妻分居兩地的,應出具結婚證以及在興化市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應出具父母在興化市的戶籍證明、獨生子女證或由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的證明材料等;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具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經省批準錄用在我市工作的大學生村官,應出具市委組織部證明材料;經省批準錄用在我市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員,應出具市人才服務中心證明材料。
(2)教師資格證書。
(3)畢業(yè)證書、《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考幼兒園B1、B2類的考生還須提供任教工作經歷證明等。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wǎng)絡教育等)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明。
5.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根據(jù)自身的條件,對照《簡章》規(guī)定,自行下載填寫《興化市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只能選擇報考一種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筆試資格。小學語文分為A、B、C三類崗位,小學數(shù)學分為A、B兩類崗位,幼兒園分為A1、A2、B1、B2四類崗位,考生填寫《報名登記表》時,在“報考崗位名稱”欄目中須明確注明所報考的崗位名稱。
(2)招聘單位依據(jù)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中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辦理報名手續(xù)。凡考生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guī)定嚴肅處理。
6. 報名費用:筆試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減免考試費用。
7. 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不足3:1的崗位,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由興化市人社局報上級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由興化市教育局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知考生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4年8月3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 :30 - 17:00 )。改報名地點:興化市教育局人事科(興化市長安路法院對面,教育局2樓204室)。
(三)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
1. 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憑報名回執(zhí)到興化市景范學校階梯教室領取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2. 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形式及內容: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30%)和所報考學科專業(yè)知識(70%),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等;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內容為對應學科專業(yè)知識(小學“科學”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內容為中學理科知識,小學“品德與社會”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內容為中學文科知識)。
報考職中專業(yè)課師資的,測試方式采取專業(yè)技能測試形式,自動化專業(yè)技能測試內容為PLC操作,財會專業(yè)技能測試為會計電算化操作。專業(yè)技能測試滿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考后3個工作日內在興化教育網(wǎng)公布,專業(yè)技能測試在測試當日現(xiàn)場公布。
5.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四)面試
1. 面試對象
在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分崗位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和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面試。
2. 資格復審
在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報考職中專業(yè)課教師的,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材料;(2)其他人員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3)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4)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5)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任教經歷等相關證明材料;(6)面試費100元。對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 面試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采取說課、說課加技能測試兩種形式,其中音樂、美術、體育、幼教學科采取說課加技能測試形式(說課成績占50%、技能測試成績占50%),其他學科(含職中專業(yè)課)采取說課形式。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按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后的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綜合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興化教育網(wǎng)上公布。
(五)體檢
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分崗位類別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面試成績再相同,另行組織加試。體檢人選名單將在興化教育網(wǎng)公布。
報考職中專業(yè)課師資的考生,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體檢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由興化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興化市教育局組織,集中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興化市教育局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guī)定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出現(xiàn)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在興化教育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參加公開選崗。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經查實后取消聘用資格,在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領取《選崗通知書》的時間、地點及其他具體要求將在公示結束后公布。
(八)選崗
進入選崗的考生須按時參加選崗,選崗必須由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選崗通知書》分崗位類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每人限選一個崗位,當場選定,一經選定,不得變更,未選崗者作自動放棄處理。選崗后放棄聘用的,不再遞補。幼兒園B1、B2類崗位擬聘用考生不參加選崗,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至農村幼兒園工作,對不接受統(tǒng)一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在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選崗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選崗通知書》。
(九)聘用
選崗結束后,由興化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首次聘期3年(含試用期),聘期內不得申請調動。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職中專業(yè)課師資的,首次聘期內必須取得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聘用期滿,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解除其聘用合同,并報人社部門備案。
三、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相應的事業(yè)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并按《關于教育系統(tǒng)教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實施辦法(試行)》(興勞社發(fā)〔2007〕52號)規(guī)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規(guī)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興化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興化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3242833 (教育局)83228870(人社局)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23-83326555(市紀委)
興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xhhrss.gov.cn/
興化教育網(wǎng):http://www.xhedu.cn/
附:
附件3:興化市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專業(yè)參考目錄.rar
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興化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