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發(fā)布日期: 2016-08-08
蘇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83號
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充實我校師資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
。ㄒ唬﹫竺麜r間、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 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8月12日9:00-2016年8月25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8月13日9:00-2016年8月26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成功24小時后(周末、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視為報名無效。
。ㄈ┚W上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請于2016年8月30日9:00-31日16:00到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1.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包括崗位專業(yè)知識及綜合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專業(yè)知識內容所占分值不低于總分的60%。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合格成績?yōu)?0分(滿分100分)。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用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員。筆試成績將在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
2.試講
試講人員名單將在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布,試講按照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的試講辦法執(zhí)行,試講辦法將通過網絡告示方式告之應聘人員。試講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試講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試講前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將對試講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參加試講。如出現(xiàn)復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試講等情況,取消試講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試講人選。
復審材料包括:身份證、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本科、研究生成績單、職稱證書、獎勵證書等原件。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無法與其取得聯(lián)系或經聯(lián)系表示放棄試講的,均作為放棄試講處理。
3.專業(yè)技能加試
崗位7、8進入試講人員全部參加專業(yè)技能考核。專業(yè)技能考核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專業(yè)技能考核成績將在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
4.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崗位表1-6總成績按如下方式折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 +試講成績×60%;崗位表7-8總成績按如下方式折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 +試講成績×30%+專業(yè)技能考核成績×30%,總成績滿60分為合格。 筆試、試講、專業(yè)技能、總成績不合格人員不予錄用。
四.考核安排
1.考核的時間和地點以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上公告(http://rsc.jsjzi.edu.cn人事管理-人才招聘欄)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按棄考處理。
2.所有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一般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聘用
考試結束后,在各單項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以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應聘教師崗位的還須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試講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首聘合同期限3年。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六、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聯(lián)系人:肖老師
咨詢電話: 0516-83889173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紀委、監(jiān)察處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519-83889007
聯(lián)系人:李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附件: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6年8月8日
附件:江蘇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