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7〕137號)以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師〔2016〕2號)精神,2017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定于11月4日舉行,F(xiàn)將廣東省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時間及科目
時間
類別 |
11月4日(星期六)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zhì)(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yè)課 |
||||
中職實習指導 |
二、筆試科目代碼及有關說明
(一)筆試科目代碼
序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 代碼 |
備注 |
(一) |
幼兒園 |
||
1 |
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 |
101 |
|
2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102 |
|
(二) |
小學 |
||
1 |
綜合素質(zhì)(小學) |
201 |
|
2 |
綜合素質(zhì)(小學)(音體美專業(yè)) |
201A |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3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202 |
|
4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yè)) |
202A |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三) |
初中 |
||
1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綜合素質(zhì)(中學)(音體美專業(yè))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3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yè))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5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3 |
|
6 |
數(shù)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4 |
|
7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5 |
|
8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6 |
|
9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7 |
|
10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8 |
|
11 |
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9 |
|
12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0 |
|
13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1 |
|
14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2 |
|
15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3 |
|
16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4 |
|
17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5 |
|
18 |
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6 |
|
19 |
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7 |
|
(四) |
高中 |
||
1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綜合素質(zhì)(中學)(音體美專業(yè))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3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yè))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5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3 |
|
6 |
數(shù)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4 |
|
7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5 |
|
8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6 |
|
9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7 |
|
10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8 |
|
11 |
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9 |
|
12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0 |
|
13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1 |
|
14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2 |
|
15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3 |
|
16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4 |
|
17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5 |
|
18 |
通用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8 |
(二)有關說明
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共兩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共兩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共三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4.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門科目,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門科目。
5.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6.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科目共三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專業(yè)知識與教學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結合面試環(huán)節(jié)進行。
7.按照《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音、體、美專業(yè)考生公共科目單獨編碼的通知》(教師司函〔2017〕34號),從2017年下半年考試開始,對音、體、美專業(yè)考生的筆試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碼:201、202、301、302)實行單獨編碼(相應科目代碼:201A、202A、301A、302A),考試內(nèi)容暫與原科目相同。實行單獨編碼后,音、體、美專業(yè)考生在筆試報名時應選報單獨編碼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小學類別音、體、美專業(yè)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初中、高中、中職類別音、體、美專業(yè)科目。考生已獲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可相應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考生已獲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
三、報考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廣東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在廣東。
4.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5.廣東省內(nèi)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及以上的全日制學生、畢業(yè)學年的全日制?粕约皬V東省內(nèi)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學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免考條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均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tǒng)考。
2.根據(jù)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nèi)珖行У耐ㄖ罚ń藤Y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nèi)可免予考試。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違紀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有關安排
(一)報名時間
考生筆試報名時間為2017年9月5-8日,網(wǎng)上繳費截止日期為9月12日,打印準考證時間為10月30日-11月3日。
(二)報名方式
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考生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http://www.ntce.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具體報名流程見附件2。
(三)考試費用及繳納方式
根據(jù)《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diào)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fā)改價格函[2016]978號)規(guī)定的筆試收費標準,按70元/人·科次繳納筆試考試費?忌跃W(wǎng)上繳費方式繳納考試費。
(四)考試大綱及標準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yè)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yè)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規(guī)知識;科學文化素養(yǎng)和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專業(yè))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各科目采用紙筆方式進行,大綱由教育部統(tǒng)一制定,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命制?荚嚥唤y(tǒng)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下載《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根據(jù)考試大綱知識點自行復習、備考。
(五)考試成績查詢及復核
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可于12月12日起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查詢本次考試成績?忌鐚Ρ救说墓P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nèi)按規(guī)定程序向考試所在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匯總后上交省教育考試院。申請須注明申請人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需復核科目代碼、網(wǎng)上查詢到的成績、聯(lián)系電話。省教育考試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試中心復核結果后以書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屬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由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告知考生。
(六)違規(guī)處理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范疇,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考試紀律作弊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規(guī)定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理。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8月24日
2017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考試開課時間 課程內(nèi)容 學科 授課科目 上課時間表 輔導價格 上班地點 筆試 學前 小學 中學 科目一:綜合素質(zhì) 10.1-10.7號56課時 普通班 VIP協(xié)議班 杭州本部 科目二:保教知識能力(學前)教育知識與能力(小學) 教育知識與能力 (中學) 1800元 2980元 未通過全退 面試 學前 小學 中學 幼,語,數(shù),英 科,音,美 2天2晚 1500元 2500元 未通過全退
報名聯(lián)系電話:15706707260
有教師資格歷年真題+視頻真題答案解析出售
2017上半年真題及視頻答案解析(幼,小,中學)
2016下半年真題及視頻答案解析(幼,小,中學)
2016上半年真題及視頻答案解析(幼,小,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