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職業(yè)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9名,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職業(yè)技術學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從事高等職業(yè)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5年被評為全國職業(yè)教育先進單位,是國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校,教育部首批現(xiàn)代學徒制試點院校,浙江省五所重點建設高職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yǎng)試點院校,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建設院校,全國高職高專校長聯(lián)席會議常務副會長和秘書處單位,商務部中國職業(yè)技術教育援外培訓基地,教育部高職高,F(xiàn)代教育技術師資培訓基地等。學校地處由寧波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保稅區(qū)、大榭開發(fā)區(qū)、出口加工區(qū)及北侖港區(qū)組成的寧波北侖新區(qū),下設8個二級學院,形成與浙江省和寧波市主導和優(yōu)勢產業(yè)高度匹配的智能裝備制造類、應用化工類、電子信息類、港口物流電商類等6個專業(yè)群、33個專業(yè),打造了一批優(yōu)勢專業(yè)和特色專業(yè),機電(海天)學院是寧波市特色學院,F(xiàn)有全日制高職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學生和各類培訓人員16000多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能力、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及優(yōu)惠政策
招聘 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 |
崗位職責 |
招聘專業(yè)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專職輔導員 |
專技 |
3 |
負責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生事務管理工作。 |
專業(yè)不限;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面向全國 |
1、中共正式黨員; 2、具有2年及以上從事高校(含高職院校)專職學生思政工作經歷; 3、年齡40周歲以下。 |
管理 人員 |
專技 |
4 |
從事教學管理、科研、組織人事、財務、資產、招生、就業(yè)、圖書、檔案等管理工作。 |
專業(yè)不限;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1、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含高職院校)行政或教輔崗位工作經歷; 2、年齡40周歲以下。 | |
計算機實驗管理員 |
專技 |
2 |
承擔學校數字化校園平臺和業(yè)務系統(tǒng)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學校各類業(yè)務應用系統(tǒng)技術支持,用戶服務,培訓推廣工作。 |
專業(yè)不限;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1、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含高職院校)計算機實驗實訓管理工作經歷; 2、年齡40周歲以下。 |
備注:學歷學位、中共正式黨員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17年11月8日9:00—11月9日16:00
報考者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2017年寧波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公告”,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未按字段要求填寫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職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另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11月13日—11月15日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3.繳費確認
時間:2017年11月16日9:00-11月17日16:00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網上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直接面試的崗位不需要交費。
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人(浙財綜字[2007]7號)。
同一崗位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繳費確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4.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6:0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所有崗位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一律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筆試卷面總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7年11月25日上午09時至11時,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入圍人選于筆試后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nbpt.edu.cn/)上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因放棄或未通過資格復審出現(xiàn)空出面試入圍名額時,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入圍人選并參加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出具中共正式黨員證明、勞動合同或養(yǎng)老保障交費憑據、學校出具的從事高校學生思政工作、計算機實驗管理及其他崗位工作經歷證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報名。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當場領取《面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放棄面試空缺入圍名額不遞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序?忌稍诿嬖嚭3個工作日登陸寧波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nbpt.edu.cn/)查看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職業(yè)技術學院官網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寧波職業(yè)技術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nbpt.edu.cn/);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nb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寧波職業(yè)技術學院(紀檢監(jiān)察處):0574—86891931;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4-83867180。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單位地址:寧波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北侖區(qū)新大路1069號)
咨詢電話:0574-86891361,86891327;聯(lián)系人:姜老師,胡老師。
附件:寧波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寧波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