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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yōu)化配置教師資源,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調動廣大農村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解決城區(qū)中小學教師短缺問題,經教育局黨組研究,并與縣委編辦、人社等部門會商,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今年從本縣農村學校中選調部分教師到城區(qū)學校工作。按照“城鄉(xiāng)統(tǒng)籌、合理流動、公正公平、陽光透明”的原則,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據(jù)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統(tǒng)籌推進縣域內城鄉(xiāng)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fā)展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6〕40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統(tǒng)籌推進縣域內城鄉(xiāng)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fā)展的實施意見》(鄂政發(fā)〔2017〕18號)文件精神,統(tǒng)籌推進城鄉(xiāng)師資配置,全面實施縣管校聘,建立縣域內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統(tǒng)籌配置機制和跨區(qū)域調整機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xiāng)、區(qū)域統(tǒng)籌和動態(tài)管理。
二、城區(qū)選調學校及崗位數(shù)量
納入本次選調的城區(qū)學校為:雋水初中、南門初中、城北初中、實驗學校(小學部)、第一小學、黃源小學。
縣教育局根據(jù)城區(qū)學校各學段、學科緊缺教師需求計劃確定擬選調崗位為50個(具體崗位明細見附件1)。
三、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
本次選調人員為在編在崗的農村中小學校教師(不含幼兒園教師),每位教師只能報考一個崗位,F(xiàn)城區(qū)中小學校在編教師不得報名參與選調(城區(qū)學校名單見附件2)。
(二)選調條件:
1.選調教師必須持有報考相應學段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且在小學任教的教師可以報考小學學段的崗位,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未在小學任教的不得報考小學學段的崗位。
2.近一年內有初中任教經歷且持初中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的不得報考小學崗位;跨學段任教且近一年內一直兼任小學某一學科教學的,可報考該學科的小學崗位。近一年內跨學段交流的教師可申報小學或初中學段崗位。
3.教師報考學科崗位應在所學專業(yè)、現(xiàn)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學科中三選一,不得報考其它學科崗位。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科的必須為相關專業(yè)畢業(yè),且持有對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
4.在農村學校累計任教滿5年及以上且仍在農村學校任教的在編教師(按入編文件起始時間計算,截止時間計算至2024年8月31日)。
5.農村教師進城交流經歷計算為農村教師工作年限。縣外調入教師在原縣(市、區(qū))的農村工作經歷折半計算農村工作年限,同時具備在我縣農村學校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合并累計農村學校工作年限需達到5年及以上。
(三)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報名不予受理或審查視為不合格:
1.近3年內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或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2.近3年師德師風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三個檔次之一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三個檔次之一的;
4.正式招聘的幼兒園教師申請到其他學段任教的。
四、工作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3—5日
2.報名地點: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
3.報名需提供資料
(1)通城縣教師選調進城考試報名表;
(2)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備查,復印件上寫“此件與原件一致”并附個人簽名;
(3)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崗位的,要提供相關專業(yè)學歷及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
(4)個人近期電子照片一張,jpg格式,像素為413×626,大小在300K以內照片文件名為本人姓名。
4.資格審查: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在報名結束后對報考人員進行初審并簽字確認,并于2024年7月8日下午報縣教育局人事股?h教育局人事股對報名教師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結果對外公布。
(二)考試
1.考試時間:考試通過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2024年7月13日
2.考試地點:通城縣實驗學校
3.考試委托第三方機構命題、制卷、閱卷,教育局只接收分數(shù),縣紀委監(jiān)委全程參與監(jiān)督。
4.考試內容: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基于事業(yè)單位不同招聘崗位對能力素質有不同要求,本次考試按照中小學教師(D類)設考?荚噧热轂椤督處熉殬I(yè)能力測試》和《綜合應用能力》,合計總分為100分,其中《教師職業(yè)能力測試》占60%,《綜合應用能力》占40%,考試時間120分鐘。
5.參考人員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教師在“通城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并參加相應學段、學科的考試。選調進城教師不設開考比例,實行最低分數(shù)線控制,最低分數(shù)線總分為60分。崗位計劃不進行核減或核增,不進行崗位調劑。
(三)選崗及確定擬選調人員。擬確定為選調進城人員總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未達到60分及以上的不予以確認為擬選調人員。按報考崗位計劃分別從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選調進城人員并進行公開選崗。
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優(yōu)先順序為:
1.近3年師德師風考核優(yōu)秀等次多者;
2.近3年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多者;
3.班主任任職時間長者;
4.鄉(xiāng)村任教時間長者;
5.全日制學歷高者;
6.若以上5項均并列,則由領導小組確定考核辦法排序。
(四)對確定人選進行公示。本次選調結果將在通城教育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示,請及時留意網上信息。
(五)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結束后,縣教育局黨組研究后報縣人社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沒有與學校辦理財產移交手續(xù)的、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調入單位報到上班的,一律退回原工作單位,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工作紀律
(一)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審核申請選調進城人員的相關信息,不得弄虛作假。對違紀違規(guī)操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二)各位申請選調進城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證件、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律取消選調進城資格,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同時3年內不得申請選調進城。
附件1:2024年通城縣教師選調進城考試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4:2024年通城縣教師選調進城教師報名統(tǒng)計表.xlsx
通城縣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