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順縣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第1號)
為切實做好今年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yè)生的就業(yè)工作,嚴格把好中小學教師“入口關”,優(yōu)化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根據(jù)《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和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5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yè)生招聘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與履行招考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業(yè)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體、心理健康。
(三)具備教師資格(除體育、信息技術、財會、職高專業(yè)課崗位外)。
(四)泰順常住戶籍(戶籍截止日期為2015年7月23日)或者泰順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順常住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往屆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全民事業(yè)單位正式職工;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與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考崗位及要求
(一)招考崗位:2015年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58名,具體名額及要求見附件1。
(二)崗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中小學體育、信息技術、財會、職高專業(yè)課崗位可不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但聘用后兩年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報考小學、中學須具有高學段教師資格或對應學段教師資格,選報的崗位根據(jù)專業(yè)對口或相關的原則,以教師資格證專業(yè)為準;物理、化學、生物、科學等專業(yè)可報考科學崗位,政治、歷史、社會、人文教育、地理等專業(yè)可報考初中歷史與社會崗位;特殊教育崗位須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必須是學前教育專業(yè),且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
三、招考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經(jīng)報名、審核、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擇優(yōu)錄用。
(一)報名程序
1.時間:2015年7月23日至24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地點:縣實驗小學(廣場路25號),聯(lián)系人:劉老師,聯(lián)系電話:67594635。
3.辦法:先填寫《2015年泰順縣公開招聘教師基本信息登記表》(附件2),并于7月22日前發(fā)送至jyjrsk4635@163.com(已進行過就業(yè)預登記的無需填寫),F(xiàn)場報名時提交由本人填寫的《2015年泰順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并攜帶以下材料報名: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父母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戶口在泰順的提供戶口本;本人戶口不在泰順的須提供有遷出、注銷記錄的戶口本;與父母分開不同戶口本的,還須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籍貫證明);
(2)本人報到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應屆生未取得以上有關證書的,要提供學校證明(需寫明生源地、專業(yè)、學歷、是否師范類、教師資格類別及學科等),相關證書需在面試前送交縣教育局人事科;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委托他人報名須提供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縣教育部門根據(jù)選報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查且確認參加考試人數(shù)不足招考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將招考計劃相應核減或取消,或將報考人數(shù)與招考計劃的比例作相應調整。相應情況在“泰順教育網(wǎng)(www.tsedu.com.cn)”上及時公告。按規(guī)定核減招考計劃或不開考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改報其它符合要求的崗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或技能考試和面試相結合、先筆試或技能考試后面試的辦法進行,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或技能考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構成。
1.筆試(100分制):
(1)筆試科目:按招考崗位開設筆試科目。
(2)筆試形式:閉卷筆試。
(3)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占20%)和本專業(yè)知識(占80%)。
2.技能考試(100分制):
學前教育、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崗位采用技能考試。
3.面試(100分制):
根據(jù)參考人員筆試或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采用試講的形式。試講內容為報考崗位的教材內容。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yǎng)、儀表儀態(tài)等。
筆試或技能考試與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情況,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體檢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自負。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和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均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其缺額指標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補錄。
(五)聘用辦法
1.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疾觳扇≌{閱查看學生檔案、到有關單位(學校)了解情況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疾鞓藴蕝⒄铡墩憬」珓諉T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
考察不合格造成名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2.聘用與選崗:根據(jù)考察情況和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泰順教育網(wǎng)(www.tsedu.com.cn)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依據(jù)高分優(yōu)先的原則,組織聘用對象按順序進行現(xiàn)場選崗(面試前公布擬招聘學校崗位),若有自愿放棄者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補錄。
四、其他說明
1.畢業(yè)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報名、不按時提交材料、不參加考試或不服從組織安排的,一律按自動放棄論處。
2.報考對象提供虛假證明,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對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學歷、教師資格國家不承認的,取消錄用資格。在考試中發(fā)現(xiàn)作弊的,取消當年錄用資格和下年度教師招聘資格。因此取消錄用資格和錄用對象自動放棄就業(yè),造成崗位錄用指標缺額,按成績予以遞補。
3.錄用對象自接到介紹信之日起三天內到學校報到,遲到一周者批評教育,超過一個月者,取消錄用資格(指標空缺不遞補)。
4.擬聘用人員如有與原單位簽定聘用合同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應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5.整個公開招聘過程應嚴格規(guī)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報名、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提供、不指定任何教輔資料,不舉辦不授權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咨詢電話:泰順縣教育局人事科(二),0577—67594635;監(jiān)督舉報電話:泰順縣教育局監(jiān)察室,0577—67583635。
6.本公告由泰順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5年泰順縣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泰順縣教育局
2015年7月16日